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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大道抢劫案 22岁凶手被判死刑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15 09:04:30

  今年7月23日晚10点,杭州西湖大道和定安路交叉口,一年轻女子趴在人行道旁的长椅上,头向下,脖子中刀,下身赤裸,这桩震惊全杭城的案件,一度传言是闹市奸杀案。杭州警方48小时后迅速破案,甄别此案性质为流窜抢劫后杀人(本报7月27日A6版曾报道)。

  11月2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陈千千以抢劫罪被提起公诉。昨天,此案已审理终结,法庭判处被告人陈千千死刑。

  法庭上的被告人陈千千瘦小、冷漠。他今年22岁,江苏邳州人,小学毕业后,一直无业。2008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今年6月予以假释。之后他窜至杭州,因为花光了钱,抢劫杀害23岁的过路女子吴某。女孩小吴是湖北人,此前在杭州多家KTV当过服务员。

  法院经审理查明,7月23日晚,被告人陈千千流窜至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与定安路交叉口西北角的人行道旁,伺机实施抢劫。晚上近10时,小吴步行经过。光线昏暗,陈千千还没看清小吴的脸就迅速上前,从被害人身后用缠绕衬衣的左手捂住她的嘴巴,按倒在长凳上,拿折叠刀抵住她的颈部。

  在遭到吴挣扎反抗后,陈千千立即持刀捅刺吴颈部,导致其左侧颈内静脉破裂而急性大失血死亡。行凶后,陈千千从小吴包内翻走1000余元人民币。

  事发当晚,警方成立专案组日夜侦破。在案发48小时后,也就是7月25日晚,口袋里只剩510元的陈千千在上海金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这距离他的假释考验期满,还有1个多月。

  这个本该在校园读书或参加工作的男青年,因为一时冲动酿成了大祸。公诉人特别指出,被告在川流不息的杭州闹市区作案,给市民心理造成伤害,社会危害极大。

  法院认为,陈千千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极大,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严惩。其归案后虽自愿认罪,但不足以减轻其罪责。

  最后,法院依法判处陈千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并赔偿被害人家属5万元。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编辑: 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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