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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奴20年进化史:贷款曾是丢脸的事儿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03 10:36:06

  20年前,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贷出了全国第一笔个人房屋贷款;15年前,商业性个人房贷在中国大小城市全面铺开;而眼下,曾经不愿欠钱的中国人买房却生怕银行不贷给自己。

  这是中国个人房贷的发展史,也是中国商品房的发展史,它们的背后,则是一部鲜活的中国“房奴”进化史。

  贷款曾是“丢脸的事儿”

  “那个时候没人想要贷款买房子。”年过半百的王新回忆起十几年前的事依然撇嘴摇头:“我们年轻时都是单位分房。”

  虽然房贷业务从无到有已有20年,但建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说,房贷真正的发展期是从1997年开始的。这一年,央行颁布《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贷款比例最高限额是房价的70%,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商品房和个人住房贷款开始走近普通百姓身边。

  “首批办理房贷业务的人,很多都是浙江等地的生意人。”一位做了十多年房贷业务的老信贷员向记者介绍道,在那个买房仅是为了改善居住环境的年代,“花后半生的钱买前半生的房”在老百姓眼里还是个新鲜事,贷款是“丢脸的事儿”。“当时整个个贷部就俩仨人,一个月能有几单业务就不错了,而且贷款数额多说也就10万块钱。”

  从200亿到6.9万亿

  数据显示,1997年全国房地产个人贷款余额不到200亿。2001年底,全国房地产个人贷款达到了6600多亿元,是1997年的35倍。而到了2012年,全国主要金融机构上半年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就达到了6.9万亿元,是1997年年底的363倍。

  1998年前后,福利分房停止,“当时听了这个消息都傻了,没命地向单位争取最后一批福利分房。”一位市民回忆道。没有搭上“末班车”的人也只好认命,掏钱购买商品房。到2000年,个人消费占到了全国房地产消费总量的70%以上。

  “当时我老伴说买房,我还不同意,现在看来还是他有眼光!”张大妈每每提起自家的大三居,都笑得合不拢嘴,当年不足30万元买下的房子,如今已经价值五六百万,而这套房子每月高达8000元的租金,已经成为她家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不过,当年的30万元可并非是个小数目,那时候工资也不过800元到1000元。”

  首批房奴“赶上好时代”

  让那些本来买房只为单纯自住的人没有想到的是,房价在后来短短几年间翻了三倍以上。

  房奴一词兴起于2005年到2006年,意指房贷超过月收入50%以上的家庭。据统计,2006年,有91%的购房者用了按揭,其中31.8%的购房者月供超过月收入的一半。

  如果我们把“房奴”的概念泛化,第一拨贷款买房的人——首批房奴无疑成了新房奴们羡慕嫉妒恨的对象。在经济学家眼里,这些“赶上好时代”的“房奴”无疑是在房贷发展的20年中,与地产商和银行并列的最得意的赢家之一。

  “后来的房奴可就真没老前辈们那么幸福了!”对外经贸大学客座教授赵庆明表示。而做了十多年房贷业务的银行信贷员难免长叹:“咋就没想着给自己贷个款整套房子呢!”

  个人房贷大事记

  1992年5月,第一笔个人购房贷款发放。

  1994年5月,《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发布,为按揭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7年4月,《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发布,贷款最高比例为70%,年限最长为20年。

  1998年4月,央行正式推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1999年,个人住房贷款条件进一步放宽,贷款年限最长25年,贷款额上浮到39万元。

  2000年2月,住房实物分房在全国停止。

  2001年,温州炒房团诞生。

  2002年,房地产业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

  2003年,央行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2004年9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对控制商业银行放贷风险做出规定。

  2006年3月,央行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房奴”一词出现。

  2008年,央行宣布,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首套住房和改善型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

  2009年至今,国家开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先后出台了“国四条”、“国十一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二套房涨利率、停止三套房公积金贷款等措施,限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支持自住需求,控制房价过快增长。

来源: 北京晨报 作者: 记者 姜樊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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