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卫生部网站消息,日前,卫生部召开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题媒体通气会,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副处长付文豪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艾滋病人就医时遇到推诿或拒绝,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受理相关投诉。
针对天津艾滋病携带者就医遭拒事件,付文豪强调,卫生部非常重视天津的情况。2004年、2005年文件要求是有积极效果的,但是在个别地区,个别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落实的效果不尽理想。卫生部已请北京市卫生局和天津市卫生局认真调查此患者就诊的过程,看看是否存在拒绝或推诿的情况。如果有,要严肃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相关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和媒体通报。
付文豪指出,根据卫生部了解的现在艾滋病医疗服务的提供情况,下一步卫生部一是要加强监管和落实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进行组织和监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依法履责;二是加强相关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传染病院承担这类任务时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外科能力;对于承担任务的综合性医院,对于手术室、消毒工具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我们会协调相关部门建立一个比较好的补偿机制,包括医院建设方面的影响,尤其是对一线医务人员。因为一线医务人员在从事临床工作,尤其是手术器械操作过程中,手术风险是很高的。
另有记者提问,患者会遇到医院的医生推诿艾滋病人的事件,有没有什么申诉渠道?有没有考虑开设这方面的热线?
付文豪回答指出,关于申诉的问题,如果是遇到推诿和拒绝的,可以和医院进行沟通。同时我们向社会公布定点医院的名单,可以转诊到定点医院,如果确实有问题,可以向它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医疗争议或是艾滋病人就医时遇到推诿或拒绝等现象,卫生部都有明确的要求,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受理相关投诉,统一受理以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付文豪指出,艾滋病的事是一件全球性的重大社会问题,医疗救治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对此都有相关的要求。
付文豪称,卫生部2004、2005年发布下发了两个文件,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及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有几个核心内容:一是要求定点治疗,包括抗病毒,要选择传染病医院或者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进行定点治疗。
二是对治疗任务的界定。包括抗病毒治疗,也包括严重的机会性感染和严重的合并症、并发症,包括产检和母婴阻断的工作。
三是首诊首问负责制要求。如果病人来了,不能拒绝或推诿,要做好相应的咨询和转诊工作。
四是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相应的组织指导,必要的时候要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支持。
五是加强职业暴露防护和院感控制工作;六是要加强依法的监管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