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华尔街日报》11月27日文章,原题:中国“影子金融”的隐性风险当政府出于安全原因决定将小型煤矿收归国有时,王平延(音)面临失去自己公司的风险。于是他开始大举收购扩大规模。
他曾经的员工和熟悉他公司的人说,王认识到,为保住自己的企业,他必须做大。国有银行不愿贷款给他,于是他转向私人投资者寻求帮助,最后筹得大约50亿元人民币。然而,王先生在3年后遇到财务困境。自去年初以来,煤价下跌20%,这使得他在几笔贷款上出现违约,并最终导致自己被拘留。
尽管国有银行没有向他提供直接融资,但它们不一定能脱得了干系。王先生获得的最大一笔贷款是30亿元,来自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从中国工商银行的客户那里募集资金,工商银行充当中诚信托的代理。工商银行在一份声明中说,根据中国法律,代理银行对于与私人贷款有关的投资风险不承担责任,还说工商银行一直严格执行与中诚信托签署的代理协议。
王先生的案例凸显出,银行与中国快速发展的“影子金融”产业的联系给银行带来的隐性风险。根据美国桑福德·伯恩斯坦研究公司的数据,中国“影子金融”的融资规模大约为20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该国当前银行放贷市场的大约1/3。2008年,这种非正规放贷只占到银行放贷总额的5%。
“影子金融”业监管不力且不透明,令人担心当经济疲软时发生大规模贷款违约,给中国的银行造成附带影响。银行通常会与私人放贷者进行合作,方法是向私人放贷者提供贷款,或者代表它们营销投资产品并收取费用。
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正规银行和“影子银行”并非彼此孤立。两个系统中的很多活动会相互作用,当事情开始恶化时可能会相互影响。美林集团的中国策略师崔巍说,尽管根据中国法律,中诚信托负有偿还投资者的责任,但“出于声誉和潜在的社会稳定因素,一部分贷款可能成为银行的或有负债”。其他人也赞同这一观点。中国央行前官员、现经营北京君投资本管理中心的彭俊明说:“如果银行代表未能为客户充分评估这些产品的风险,银行可能会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