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小男孩骑电动车撞死老人 监护人赔偿30万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1-09 16:01:37

  近日,乐清一名11岁小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伤一名八旬老人,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交警认定,小学生属未成年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其监护人需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向死者家属赔偿30余万元。

  交警部门提醒,电动车驾驶员低龄化在城乡接合部并非罕见,因未成年人不具备良好的避让意识,驾驶电动车时,往往把它当做普通自行车,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以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家长,务必保管好车钥匙,别让孩子驾车上路。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朱斌 王林佩 张冬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