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偷倒建筑垃圾被阻 20多个男子手持凶器打伤7名保安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0-17 11:33:30

  偷倒的建筑垃圾铺满北部软件园道路两边。

  “其实每个月都有一些人,在凌晨趁我们最困的时候,开着货车,到我们这边比较空旷的地方,倾倒各种建筑垃圾。但我没想到,这伙人会这么凶。”

  昨天凌晨,因为阻止他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北部软件园二期工程区块的保安祖师傅和他的队友,被一帮人打了。

  阻止他人倾倒建筑垃圾,7名保安被打伤

  昨天凌晨1点多,两辆装载着一两吨建筑垃圾的小型货车悄悄驶入位于通益路石祥路西北角的北部软件园二期工程区块,其中一辆车刚偷倒完垃圾准备离开时,被在附近岗亭值班的保安祖师傅发现。

  于是祖师傅便上前阻止,没想到这伙人恼羞成怒,不但不顾祖师傅的阻拦,而且在离开时,还扬言要再叫人来教训祖师傅。

  祖师傅也是十分有经验的保安,在两辆车离开现场后,便通知了附近都在值班的保安,十几个保安纷纷赶往此前发生冲突的地方。

  与此同时,那伙叫嚣着找人来教训祖师傅的人,开着一辆小货车,拉着20来人,也急急向这里赶来。

  当这伙人来到当时被祖师傅拦下的地方后,20来人手里都拿着家伙,朝十几个保安师傅“开火”。

  最后,这20来个人在打伤了7名保安师傅,四散逃窜。受伤的祖师傅他们,也被送到了市二医院救治。

  偷倒垃圾时常发生,保安人手少防不胜防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位于通益路石祥路西北角的事发地。这里有一条路通往北部软件园二期工程区块,道路入口处设置着石墩,附近就是一个保安岗亭。

  坐在岗亭里值班的保安师傅对昨天凌晨发生的事并不知情。不过这位保安师傅告诉记者,这个岗亭的设置,主要是用来管理外面这些乱进来倒建筑垃圾的人。

  记者了解到,这块区域的管理,主要是由北部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公司物管部负责人赵坚向记者证实,昨天凌晨这里确实发生过一起,因为外来人员随意倾倒垃圾,与这里的保安发生冲突的事情。

  “凌晨1点多的时候,有一伙人闯入园区的二期工程,并试图偷倒垃圾,但被我们的保安师傅发现了,当时其中一辆车已经偷倒完毕,另一辆还没倒。”赵坚说,“由于保安师傅及时发现,另一辆车没来得及倒,就直接跑了。”

  赵坚告诉记者,园区的这块区域,由于面积大,管理的保安人员又相对较少,所以成为了很多偷倒垃圾者的目标,“平均一个月起码会有五六起,我们处理这些垃圾,一个月要花五六千块钱。”

  赵坚说,这些人之所以选择这里倾倒建筑垃圾,除了这里离城区远,有那么大一块空地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如果按照正规手续,倾倒建筑垃圾是要经过城管批准的,而且还要收费,他们倒到这里,不用批准,也不用交钱,所以肆无忌惮。“这里有400多亩地,单靠每班岗十几个保安管远远不够的。”

  这起冲突中,共有7名保安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派出所处理。

  相关新闻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施工单位和运输者都要受罚

  早报讯近段时间,西溪路正在进行改造提升工程。近日,西湖区城管古荡中队发现,在西溪路501号东侧1号地块工地,有一大堆建筑垃圾,而这里,并不是经过审批的渣土消纳场地。

  在这堆建筑垃圾里,执法队员找到了一张某餐饮娱乐公司的告示牌,并找到了这家公司,但施工单位负责人一口咬定,他们没有在西溪路501号附近倾倒建筑垃圾。

  执法人员调取了施工现场到垃圾倾倒现场沿线的视频监控,发现在当日凌晨2点,一辆农用车从该公司装运装修垃圾后运到西溪路501号,倾倒在东侧1号地块工地边。

  证据面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只得承认,但又说,他们将垃圾交由一个姓郑的人处置,垃圾倒在哪里,与他们无关。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从事渣土(含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将工程渣土消纳到经合法登记的场地,违者将被处以1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西湖区城管已经立案,将依法对郑某和施工单位分别作出相应处罚。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郑昌俊 素英本 黄轶涵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