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结果导向的1次反馈为多次、多步骤反馈,让群众及时了解事项进展,减少办信过程中的顾虑和猜疑。今年来,开化县纪委县监委创新推出信访举报阶段性反馈工作机制,截至8月19日办结实名信访举报18件次,开展阶段性反馈89次,反馈满意率达96.8%。
“根据我们在池淮镇篁岸村调查结果,你反映的7个问题,查实2个、查否2个,另外3个问题查无实据……”日前,开化县纪委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第3次向当地村民余某某反馈其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余某某对调查过程、结果均表示“满意”。
开化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贾玉平表示,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他们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以前办结一件信访举报件大多只反馈1次。新机制出台以后,平均每件信访举报件要反馈4次以上,大大提升了沟通频率,多次避免信访举报人因不理解而引发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行为。
记者看到,阶段性反馈工作机制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在接到群众实名来信来访并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给当事人进行一次反馈;若事项较为复杂,还要进一步核查,则核查每过2周时间,就要给当事人反馈一次;若事项进入到立案、处理阶段,立案5日内或事项办结7个工作日内,要将相应进展、结果反馈给当事人。
对这样的变化,曾多次投诉举报村干部的开化县中村乡村民吴某深有感触。“和以前相比,现在反馈及时,感觉自己的意见更受重视了。”他说,这也架起了一座干群沟通交流、消除疑虑的“连心桥”。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不仅要依纪依法理性考量,也要积极寻找化解群众关心问题的良策。”贾玉平说,为解决举报件反馈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现象,让“最多访一次”“最多跑一地”工作走深走实,他们还围绕受理告知、答复口径等8个方面制作程序文书模板,确保反馈有理有据、答复明明白白。同时,他们强化跟踪督办,动态掌握办信进度,有效压实办信责任,形成监督闭环。
数据显示,今年来,当地信访检举等事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3.8%,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同比分别下降30%、21.7%、25%。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