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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江山市纪委市监委探索在信访举报件办理化解中引入“联合会审”机制,将经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信访举报件中调查结论失实、查无实据或拟采取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处置的信访举报件纳入会审范围,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分管常委(委员)、分管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组成“会审团”,对发现的信访举报问题处置中存在调查不清楚、定性不准确等情形,一律退回补充调查,避免“一查了之”“一结了之”,确保查深查实。
“之前有人反映贺山头村村干部领取‘旱改水’项目工程考核奖金,经过联合会审,会审组提出‘奖金系重复领取,还是滥发补贴’的疑问。”贺村镇纪委书记毛谦华说,会审结束后,镇纪委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发现村干部到村领取考核奖金是该镇“旱改水”项目组同意该村发放的,镇里又给村干部发放了一笔工程考核奖金,因此,该考核奖为村干部重复领取的款项,不属于村干部滥发补贴。对此,镇纪委第一时间督促相关人员将重复领取的考核奖金退回贺山头村对公账户。
截至目前,江山市纪委市监委已组织“联合会审”信访举报件16件,办结14件,息信止访11件,信访举报件办理提质增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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