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0年8月18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市区古城双修旅游配套用地4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区位图及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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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地块主要要求
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 出让地块位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衢市储(2020)4号地块、衢市储(2020)5号地块、衢市储(2020)6号地块建筑均须按照仿古建筑或中式建筑标准建设。衢市储(2020)7号地块建筑均须按照古建筑或仿古建筑标准建设。
2. 衢市储(2020)4号地块内古城墙遗址须按文物部门要求由受让人进行修复并日常管理。
3. 衢市储(2020)5号地块因需保留出让地块红线范围内的体育场路公园河市政排水渠,受让人在出让地块建设时同步改造建设,长度约200米,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给市住建部门。
4. 衢市储(2020)5号地块、衢市储(2020)6号地块出让红线范围外紧邻的府山公园山体护坡须由受让人进行改造及环境配套。
5. 衢市储(2020)5号地块、衢市储(2020)6号地块商业项目建成后须由受让人统一招商、运营、管理,且满足四星级酒店标准。
6. 衢市储(2020)6号地块内的零售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城隍庙建筑群。
7. 衢市储(2020)6号地块内的水系及景观湖和相应的绿化用地面积约为6400平方米,由受让人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给市住建部门。
8. 衢市储(2020)7号地块因需保留出让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白果巷市政排水渠,受让人在出让地块建设时同步改造建设,长度约150米,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给市住建部门。
9. 鉴于历史风貌各地块游览功能衔接、游线互联互通,衢市储(2020)7号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由受让人负责建设观光连廊、交通廊道等设施。
10. 衢市储(2020)7号地块历史街区范围内的街巷道路均采用老石板等仿古材质,建成后由受让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
11. 衢市储(2020)7号地块内的教育用地位于衢州市实验学校南侧,面积570平方米,建筑面积517平方米(以审核通过的施工图面积为准)。规划方案需经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同意,由受让人负责房屋建设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装修,建设完成后无偿移交给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衢州市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自行办理不动产权证。
12. 出让地块内的商业建筑须由受让人整体自持。不动产权登记最小单元须以幢为单位。不得按不动产权证单独转让,若因不可控因素需转让的,须按规定评估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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