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衢州向企业返还一个月社保费 两千余企业喜领“大红包”

2020-03-02 10:54:33  来源: 浙江在线  

3月2日,浙江日报4版刊登文章《衢州向企业返还一个月社保费 两千余企业喜领“大红包”》,全文如下:

近日,为助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用工成本,衢州市人力社保局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返还社会保险费,从2月28日起向市本级第一批2000余家企业返还一个月社会保险费,共计1.08亿元。

“我们公司是第一批收到社保费返还的企业之一,这对企业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大红包’。”浙江喜尔康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人事部部长胡泳说,疫情发生以来,作为一家生产智能家居产品的企业,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都受到较大影响。这次返还社保费,企业没有递交任何材料,就收到了90余万元的返还资金,企业将合理利用好这笔资金,促进企业发展。据了解,喜尔康公司2月17日开始复工,900多名员工中已有600多人返岗。

为做好本次社保费返还工作,衢州市人力社保局主动对接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筛查及部门联审会商,确认符合社保费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企业全程免填表、免跑腿。为了尽量缩短时间,让企业尽快拿到返还款项,衢州市人力社保局于2月22日网上公示,并于28日起将这笔钱直接拨付至企业账户。

记者了解到,目前衢州市人力社保局正在梳理第二批市本级部分企业的后续返还工作,3月底前将返还到位。此外,各县(市、区)社保费返还工作也开始启动实施,预计3月10日前返还到位。届时,衢州将累计为企业返还社保费3亿余元。


作者:记者 赵璐洁 通讯员 周亚明   编辑: 叶晓倩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最新视频 更多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更多
图说衢州 更多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