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3起口罩销售违法典型案件

2020-01-30 14:32:26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防疫物资也受到大家的关注。因为防疫用品不仅是医疗前线的“武器”,也是百姓做好自我防护的必需品。然而,近期各地却不断出现药店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的案例。

截至1月29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已接到12345等途径转办的投诉举报73起,其中涉及口罩销售的65起。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局迅速回应,开展口罩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产品质量不合标准等违法行为,查办一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警示,希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依法经营。

案例一

1月28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双塔所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江山市双塔街道鹿溪北路的江山市宝芝林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来自建德市朝美日化有限公司的型号为“朝美”牌新2001折叠式的KN95口罩,共计600只,进价为12元/只,销售价格为25-30元/只不等,加价率108-150%。至查获时止,当事人已销售口罩528只,获违法所得8200元。

当事人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双塔所已立案调查。

案例二

1月27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峡口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百草堂茅坂新街店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该药店销售的口罩价格为130元/盒(每盒50只,2.6元/只),门店进货20盒共1000只,已售空,无库存。执法人员从消费者处获得涉案口罩包装盒,发现上面只有英文,无中文标签,无厂名厂址及其他信息。

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口罩,峡口分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三

1月27日,江山市市场监管局城南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对江山市延寿堂医药有限公司清湖药店口罩销售情况进行检查。

经查,执法人员发现其现场正在销售一款无中文标识的口罩,该口罩无厂名厂址,无产品检验合格证,且这款口罩进购单价为13.5元,现场销售单价为18元,剔除运费后加价率33.3%,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口罩共计125只进行扣押。

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口罩,城南所已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越是在特殊时期,经营者越应该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要做到价格自律;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作者:   编辑: 梅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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