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委会近日对外发布2013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百货、旅游、电视购物、生活娱乐、医疗美容等各个消费领域,且均由福建全省基层消委会及工商12315服务台工作人员成功调解。
“LV”保养遭“变脸”
2012年7月底,游先生将一个价格1万多元的“LV”真皮包送到漳州市区某干洗店保养。一开始经营者收费50元,后又打电话称其店中无法保养,需送到上海保养,要求其增加到350元,游先生表示同意。送洗了近3个月,游先生才拿到包,他发现经营者提供的包包与自己送的不同,正品应有的标识没有了。游先生多次与经营者协商未果,只好请求消委会和工商局12315帮助处理。
漳州市芗城区消委会介入调解,经查看,该“LV”皮包确实没有应有的标识。游先生提供了该皮包的照片以及发票,照片上有标识,发票是新加坡开的。
经营者解释称其没有保养材料才送上海保养,后来上海方面也因材料使用完而转送浙江,该包最后是从浙江保养回来的,因此才拖延了很长时间。浙江方面解释称,该包因保养洗涤问题导致标识墨迹、痕迹的丢失,浙江方面称在收包时也有进行拍照,并通过QQ发照片回来。
工作人员经过对比,发现浙江发送的照片与现场的皮包一致,均没有标识。因该包经过物流运送转手多个地方保养,确实存在被调包的可能性。2013年1月19日,经芗城区消委会进行协调,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游先生从经营者手中得到赔偿金3800元。
台风迫使游客取消行程
龙海市消费者蔡女士一家原本计划国庆去浙江省普陀山游玩,因受“菲特”台风影响,所有行程取消。旅行社称因蔡女士取消行程退机票损失的50%手续费和机票损失的1220元全部都由蔡女士自行承担,并坚持按照新旅游法规定承担责任。
蔡女士觉得不合理,要求旅行社按照旅行合同合理分担损失,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2013年10月9日,蔡女士到龙海市工商局12315服务台和龙海市消委会请求帮助。
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旅行社承担已向地接支付的费用、预定住宿的费用等损失500元,由消费者承担机票退票的损失1220元,旅行社将扣除机票退票损失的余款全部退还给消费者。
团购电影票成“废纸”
漳浦县消费者陈女士向消委会投诉,称其通过某网站团购了两张电影票,现去使用时却被影院告知是七夕无法使用,可网站上明明标注“节假日通用”。其认为经营者的做法不合理,请求漳浦县工商局12315帮助解决。经12315工作人员耐心调解,该电影院与团购网站业务员协商同意由网站退还消费者购票款56元。
本案中,网站未将商家的限制使用条款写清楚,给消费者观看电影造成了不便,存在一定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在选择团购时要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高的平台,看清商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保留好团购凭证,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投诉至网站及相关部门。
医疗美容致人身损害
2013年8月,刘女士在武夷山市某美容院做激光脱毛手术的过程中,手臂多处被烫伤,经营者称只需涂抹其提供的药水就会好,可是几天过去了伤口却留下疤痕,经营者拒绝消费者退还手术费的要求。
经武夷山市消委会调查,消费者投诉属实,且该美容院不具备医疗美容的资质。经调解,美容院最终愿意退还其手术费并承担在医保定点医院所产生的医疗费1360元。
汉堡内惊现蟑螂
2013年10月14日晚,南靖县12315服务台接到消费者简先生投诉称:其晚上和家人到南靖县某汉堡店消费就餐,用餐时发现汉堡内有一只蟑螂,简先生立即叫服务员过来查看并要求更换一份套餐。服务员查看后立即抢走汉堡,并不予以处理,简先生遂找该店店长交涉,要求对事情给个说法,店长了解情况后不承认汉堡内的蟑螂是店方造成的,拒绝消费者提出的要求,交涉未果后,简先生遂向12315投诉。
经调解,最终店长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认汉堡内的蟑螂是店方造成,之后态度诚恳地向简先生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补偿给简先生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