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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过期散装食品贴新标 你还买吗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3-17 20:58:28

最近不少消费者向我们反映,从超市买到的散装食品总感觉不太新鲜。虽然从超市打印出来贴在散装食品上的保质期来看,没有什么问题,但部分消费者还是担心,个别超市为了延长散装食品的销售期,会在二次包装时动手脚,更改产品保质期。那么,消费者的这种猜测和担心有必要么?来看记者的调查。

针对消费者的反映,记者随机走访了西安市的部分超市。在一家超市的散装食品区,记者发现:超市分装并且重新贴好的标签上有包装日期,有保质期,但没有生产日期。而在另一家超市,也存在散装食品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情况。我国《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第十条明确规定: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必须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其实生产日期只是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散装食品的保质期比生产日期更直观,更重要。那么,这些超市在散装食品保质期的标注上有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呢?带着疑问。记者随机在西安南郊选择了两家超市,以豆制品素鸡为样本进行了测试。3月6号下午六点左右,记者在西安电子二路人人乐超市挑选了几个包装日期和保质期均为3月6号的素鸡放进购物筐里。

西安电子二路人人乐超市销售员:“这是一天保质期,这都是当天的。”

记者:“卖不完咋办?”

西安电子二路人人乐超市销售员:“卖不完就处理,便宜处理。”

记者:“不会把昨天的拿出来卖吧?”

西安电子二路人人乐超市销售员:“不会是昨天的,当天卖不完晚上就处理了。不行就扔了,有时就不卖了。”

为了避免对散装食品造成污染,记者把一小截没有使用的牙签放入素鸡的包装内,同时为了避免被别的顾客买走。在超市快打烊的时候,记者才把这些做过标记的素鸡从购物框放回超市。

根据我国《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应配备专门的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散装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就是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散装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销售,应由经营者或制售者负责销毁并保存相关记录。也就是说,如果这些标记过的素鸡当天晚上还没有卖出去的话就应该被销毁,第二天绝对不会有记者做过标记的素鸡再次出现在超市里。那么实际情况又是什么呢?第二天,也就是3月7号一大早,记者再次来到这家超市,将柜台里的剩下的素鸡全部买回。

记者将这些素鸡带回办公室后,一连切了两个素鸡都没有发现牙签,可当记者切到第三个时,小刀切进去一半就切不动了。用手掰开后,里面竟然出现了了一小截牙签。

而此时,这包素鸡的包装日期和生产日期已经变成了3月7号。也就是说,已经过了3月6号保质期的素鸡被重新包装后第二天重新被摆上柜台,堂而皇之的向消费者销售。而就在前一天,超市的售货员还承诺,过期食品会被销毁。

这家超市存在这样的情况,那么其它超市会不会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呢?3月7号下午六点多,记者来到西安南郊卜蜂莲花超市,这次记者扩大了测试范围,除了素鸡外,把保质期只有一天的豆腐皮也作为测试样本。当天,这家超市销售的素鸡和豆腐皮的包装上标准的包装日期和保质期都是3月7号。同样,为了避免测试影响到消费者的食用,这次我们的记者用挂面作为标记物。在不打开外包装的情况下,分别在四包素鸡、三包豆腐皮插入了挂面。同样,这家超市的销售员告诉记者,对于过期的散装食品,他们会当天销毁,不会过期销售。

西安南郊卜蜂莲花超市销售员:“这是一天保质期,这都是当天的。”

记者:“卖不完咋办?”

西安南郊卜蜂莲花超市销售员:“卖不完就处理,便宜处理。”

记者:“不会把昨天的拿出来卖吧?”

西安南郊卜蜂莲花超市销售员:“不会是昨天的,当天卖不完晚上就处理了。不行就扔了,有时就不卖了。”

真是这样吗?第二天,也就是3月8号,这家超市刚一开门,记者就来到超市豆制品柜台,在柜台里随机挑选了四袋素鸡、三袋豆腐皮。这七包豆制品的标签上,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也都是3月8号当天。当记者把这七袋豆制品带回办公室,拆开包装后,在第一包的豆腐皮里就发现了已经被泡软的挂面条。

随后记者把剩下的两包豆腐皮和四个素鸡逐一打开,在从这家超市购买到的七包豆制品中,有四包都发现了前一天标记过的挂面。

来源: 西部网 作者: 编辑: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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