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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未调整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6-26 08:55:58

  近日,网络上一篇题为《深圳规定:家庭月入超两千元可申请公积金租房》的文章指出,深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需符合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这个条件,单身职工月提取额不超600元,夫妻双方不超过800元。昨天,深圳市公积金中心澄清了网上对我市租房提取政策的误读。该中心相关负责人称,深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没有调整,提醒市民勿信网络不实传言。

  经记者核实,该网文中所提及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及租房提取额计算方法,是内地某省会城市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并非深圳的现行政策。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未作任何调整。只要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范围内没有住房,就可以申请租房提取,无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税票等材料,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金额方面,租房每月可提取额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单位+个人所缴之和)的50%。租房提取金额可以累计,职工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例如,无房职工2013年6月的公积金应缴存额为1000元(单位缴500元+个人缴500元),且自2010年12月以来均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2013年6月办理租房时提取额=(1000元/月×50%)×31个月=15500元。

  该负责人还表示,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是在吸收国内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出台的,具有较强的普惠性、保障性。该提取政策不但使所有缴存职工均不同程度受益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又适当向中低收入职工倾斜。特别是我市租房提取相对其他城市条件宽松、程序简便,使广大无房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好处。

来源: 深圳商报 作者: 编辑: 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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