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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10月施行 违反最高罚货值30倍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4-27 09: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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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幼儿奶粉配方需注册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新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在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车振民看来,婴幼儿奶粉的监管应该比普通食品更加严格。“安全性和营养方面都应该严格监管。”车振民认为,婴幼儿的抵抗力以及排泄功能较成年人更弱,而且,他们的食品很单一,“除了要监管是否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外,还要保证营养物质的量。”

  此外,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行业里面早就在提这件事情(加强、统一监管),这次在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提出了这一点,奶粉的安全将得到更大的保障。”车振民说。

  现状

  进口奶粉造假被曝掺入过期奶粉

  2013年,“美素丽儿”奶粉造假被媒体曝光。经销商在一非法改装点拆封罐装的符合欧盟标准的奶粉,分装(混装)成光版铝箔装小袋。分装中,改装点使用了手工干混法进行灌装。有人爆出,开罐奶粉中混入虫子和杂质,造成细菌污染。

  此后,国家食药监总局规定,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

  B

  对话专家

  修法专家委员会委员高秦伟:

  严监管严处罚严问责

  26日,华西都市报记者独家对话了全程参与新版食品安全法修订的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他说,针对食品安全,未来或有更严厉的法条出台。

  华西都市报:为什么说这次出台的《食品安全法》是“史上最严”?

  高秦伟:2013年,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后,此次修法就被冠以“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此次修法,“重典治乱”是主导思想,落实在具体条款中,也确实强化了食品安全的监管。不过,针对食品安全,国家或许还会陆续出台更严的法律法规。如今,新法已经出台,我更为关注的是新法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华西都市报:具体严在哪些方面?高秦伟:对比2009年的旧版食品安全法,新的食品安全法有最严监管制度,如: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这都是突破。还有最严的处罚,如: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但尚不构成犯罪的食品安全行为,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对比以往的1至5倍,这明显提高了处罚力度和违法成本。第三,还体现在最严的问责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监督管理部门可对生产经营者进行责任约谈。本版稿件均由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李秀江吴冰清采写

  立即评

  食品安全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吴柳锋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大如天。关于这个问题,从上至下都放过无数狠话。李克强总理曾在提及“掺假羊肉”和“毒生姜”时说:“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要让犯罪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国家食药监总局负责人更是表态“要让食品安全领域谋财害命者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可以说,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监管部门的态度非常明确——“零容忍”。但现实是,“倾家荡产”没有让一些利欲熏心者退缩,“人头落地”也没有完全吓住胆大包天之徒。食品安全,不是靠几句狠话就能解决的。

  而这一问题,监管部门显然早已看到,就在总理放狠话不久,国家就开始着手对食品安全法进行近50年来的首次大修。“重典治乱”,则在此次修法过程中贯彻始终,“史上最严”由此产生。

  纵观具体内容,违反食品安全法但不构成犯罪的,最高罚款由2009年的5倍涨至30倍;食品违法由行政处罚优先变为追究刑事责任优先。种种实实在在的新法条款表明,关系到老百姓食品安全的这部法律,并非只是个吓唬人的“稻草人”,而是要对食品违法“斩尽杀绝”。事实上,对于食品安全来说,没有最严,只有更严。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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