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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高毒农药禁止用于果蔬茶叶
新规: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在一些农产品中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减少农药残留,是保障食品安全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此前的审议中,是否允许继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就是争议较多的问题之一。去年12月的第二次审议中,有人提出希望将“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正式写入法律。但三审稿并未采纳这一意见,只是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胡颖廉说,低残留农药有时候根本起不到杀虫的效果,所以目前全面禁止剧毒高毒农药还是不太现实,未来需要通过科技进步来研发更高效的替代产品。
现状
农药残留超标市民吃西瓜中毒
今年3月中旬,在青岛即墨、胶州等地,12名市民吃了“黑美人”西瓜后,纷纷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有一名孕妇甚至因为毒素侵入到血液中,胎儿不保。随后,胶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在对商贩刘某销售的西瓜进行查扣检测后,发现残留“涕灭威”超标。据了解,涕灭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杀螨、杀线虫剂,是目前商业化农药中毒性最高的品种,会造成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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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转基因食品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
新规: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未按规定进行标示,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说,转基因食品在我国学术界已讨论多年。就转基因食品有无危害,学术界仍无定论,在这样的情况下,忽略任何一方的意见都不行。
他表示,转基因食品的推广和销售要建立在充分的信息公开和群众同意的基础上,新版食品安全法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现状
转基因食品标示小“非转基因”字样显眼
在成都的各大超市,转基因食品标示情况如何?26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在成都春熙路附近多家大型超市,记者发现,商场的食用油、大豆等一些食品包装上,“非转基因”四个字特别显眼。有些食品,这几个字几乎占了整个包装袋的1/3以上。在王府井商场的超市里,国内生产的好几个品牌的大豆、花生、菜籽等食用油、调和油,都清一色标明“非转基因”。
在成都西门一家大型超市里,记者见到了一款胡姬花牌调和油的配料表上,标有“大豆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菜籽油:加工原料为转基因油菜籽”的字样。但是字特别小,如果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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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
新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认为,新版食品安全法再次加强了保健食品的管理规定,有利于整肃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乱象,也有利于帮助消费者科学选择、理性消费。
现状
买保健品治病市民吃后脑血栓未好
今年2月,在销售商的大力推荐下,成都市民伍女士为老伴买了2000多元的保健食品。连续服用一个多月,老伴的脑血栓未见好转。
伍女士拨打12331咨询,食药监局的专家告诉她,正规的保健食品有“蓝帽子”标识,并不具备像药物一样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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