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姚海涛
网购食品出了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索赔?10月1日起,网站如无法提供商家的具体信息,那么网站得先行赔付。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版食品安全法三易其稿,修改力度非常大,增加了50条内容,由原来的104条变成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26日,华西都市报记者独家采访了全程参与新版食品安全法修订的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食品药品法研究中心主任高秦伟,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西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车振民,详细解读新版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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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规
食安法升级版“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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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追责不再难找不到商家可找网站赔
新规: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网购受到损害,网店和第三方都是涉事主体。”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以专家学者的身份,曾对新版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审议给过不少建议。
胡颖廉说,此前网购食品安全监管没有明确的法条,发生纠纷时,由于责任主体确定困难,多数参照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条例来处置。新法实施后,网购各方的法律责任将更明确,消费者维权难度降低,可避免被“踢皮球”的尴尬。比如,今后消费者网购的食品有问题,在无法找到经营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不但可以要求赔偿食品本身的价钱,还可以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等费用。现状网购卤鸡爪发霉店家不理索赔无门
今年3月11日,成都市民王先生在一家网店购买了200元卤制食品,包括鸡爪、鸭脖子等共10包。收货后,他没有拆包验证,直到几天前,他打开一包鸡爪时发现,有两包已经发霉了。王先生多次联系购物网站的客服,对方以收货已经多天,不排除是人为拆封后放置过久导致发霉,拒绝赔偿退货。
王先生多次联系客服索赔无门后,他给第三方平台联系,对方要求王先生自己与网店联系。王先生说,交涉期间,他遭遇了“踢皮球”,最后甚至不得不放弃了这次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