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法院创新信誉风险机制失信让被告改变老赖思维观念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24 08:40:25
11月18日,记者从衢江法院获悉,一原告祝某到法院起诉衢州某企业欠其20万元借款。法院本准备开庭,被告企业却主动找祝某庭外和解。原来,企业接到了法院“信誉风险”的告知警示,担心以后的贷款受影响,恳求祝某到法院撤销起诉。
祝某称,今年1月,被告企业向其短期借款20万元,言明利息为月利率2分,借款3个月。祝某将钱汇入对方账户,并收到了对方出具的“收据”。可此后该企业并未归还借款。
法院立案后,向被告企业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承担的“信誉风险”,如被列入银行贷款失信“黑名单”,不能再贷款经商;被列入拒不执行的“老赖”序列,将在互联网上曝光亮相。该企业感到问题严重,在收到法律文书后,立即找到原告要求和解。
“时下,不少企业因融资困难,向民间个人高息借款,又因一时难以归还等原因而引发诉讼纠纷。”衢江法院巡回审判庭庭长符群芳表示,该法院创新的“信誉风险”告知警示机制,有利于规范经济行为,促进诚信建设,让纠纷双方特别是失信被告改变“老赖”的思维观念,保障普通百姓的经济安全和合法权益。
编后:
曾几何时,诚信这个字眼,开始变得弥足珍贵。诚信缺失,已经悄无声息地渗透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我们谴责无良商家的唯利是图时,在我们声讨游离于法律之外的“老赖”时,维护诚信,俨然变成了一场全社会的总动员。在道德已经不能约束诚信缺失的当下,用法律武器来框住诚信缺失,亦或利用银行资金借贷风险来震慑不守信的人,将让诚信变得“有法可依”。诚信,既需要每个公民的自觉自律,也需要法律为其增添一道坚实的堡垒。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作者:
记者 余慧娟 通讯员 钱俊皓 方琦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