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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某小区业委会选举“难产”一年 大半业主竟无资格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0-18 08:42:09

  杭州天湖公寓小区是上世纪90年代开发的楼盘,当时在城西也是数一数二的高档楼盘,小区13幢7层住宅楼全部配有电梯。但是,在2012年,这13部电梯因零件老化严重通不过年检,被集体“退休”,小区内348户居民只得爬楼梯回家。

  经过好一番折腾后,最终这13部电梯全部换新,算是解决了每天出行的“燃眉之急”。但是,这场风波让小区不少业主有了担忧,万一以后小区配套再出问题可咋办?

  当务之急是成立业委会,小区有了当家人,就有能力去解决很多问题。为此,天湖公寓自2013年7月开始筹办业委会,但一年多过去了,业委会却一直“难产”。

  一方面是要求成立业委会的呼声一直没断过,可另一方面参加竞选的人只有3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起为什么要急于成立业委会,天湖公寓业主们的担忧跟开发商有关:由于开发商的二期项目已基本完成,房子已经在售。等到房子一卖完,开发商一撤离,小区争取到的18条补偿条款就落空了。

  这18条补偿条款是一笔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老账。

  数年前,浙江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二期项目时,把天湖公寓原有的游泳池和会所给拆掉了,尽管手续是齐全的,但是开发商为补偿老业主,就给出了一个《关于解决天湖公寓业主各种意见的18条具体实施细则》。

  这18条细则,包括免除业主三年物业费、更换升级电梯、对小区外立面改造、楼道粉刷、补齐物业维修基金未缴纳部分等。

  13部电梯被勒令退休后,电梯更换由开发商出资完成,但是18条细则中还有好几条承诺都还未兑现。尤其是补齐物业维修基金这一条,更是让业主们重视:“房子越来越老了,这笔钱留着,以后总归能用上的。”

  开发商即将撤离

  小区业主急于推出“当家人”

  昨天,浙江天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先生向记者解释了18条补偿条款的缘由。

  他强调, “这个补偿方案是有前提的,必须要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否则,我方曾明确提出,将收回所有诚意表示。之前小区业主和我们打官司,被法院驳回了,而这个补偿方案也就作废了。”

  不过,最终王先生还是略有松口:“其实补偿方案我们已经落实了许多,出于对老业主的关怀,也有可能再做下去,但小区必须要有业委会,否则这个业主说行,那个业主说不行,这件事就没完没了了。”

  但是,社区不降低候选人准入门槛,业委会难以成立,因此也难以和开发商商讨后续补偿事宜,这一环扣一环,貌似是个“死结”,难道就没有一个解决办法了吗?

  为此,记者请教了中国物业在线董事长娄云林。他认为,碰到这样的问题,社区应该多动动脑筋,运用些智慧来解决,“首先要在业主座谈会上,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要让更多业主知道,没有业委会,许多利益都得不到保障。”他还建议可以采取一些变通的方法,“比方说让业委会候选人做出承诺,并把承诺书进行公示,在与开发商纠纷解决后,再补齐物业费等。”

  他也强调,缴纳物管费,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而且不能够用放弃权利来抵消应尽的义务。”

  要向开发商讨要补偿,当务之急就是成立业委会,但自去年7月筹建以来,却迟迟未有下文。

  记者从南都社区了解到,2013年7月,社区曾发了一封致全体业主的公开信,“发到每个业主的信箱里,其中就有提到筹建小区业委会。”社区书记王家盛说。

  之后,社区也多次组织了业主座谈会,并号召业主能够积极报名参加筹备组,共同成立新一届业委会,候选人推(自)荐登记表就放在小区管理办公室,任由自取。但至今,只有3人报名。“这远远不够。”王家盛说,“业委会成员要5人以上,候选人最起码得要7个吧!”

  为什么只有3个人报名?小区业主温先生认为,门槛设得太高了,“报名条件要求业主必须缴清物管费和停车费,但之前协议中,开发商承诺会补3年物业费,社区要求我们缴清这又算怎么一回事呢?”

  记者了解到,目前天湖公寓物管费收缴率30%都不到,相当于一大半的业主没有了报名资格。

  那这道槛能不能松一松呢?“这是不行的。”王家盛说,杭州市有规定的,业委会成员必须要尽业主义务,缴纳物管费就是义务之一。而且社区还未收到开发商代补的物业费,小区的日常运转全靠部分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来运转,如果吸纳未缴物管费的业主进入到业委会,对已缴费的业主来说也不公平。”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记者 吴佳妮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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