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保安怪公司高温天不放遮阳伞 私制停车券卖半价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8-15 09:18:41
  高温天站岗怪公司不放遮阳伞

  私制停车券“抹”下大笔停车费

  杭州东方金座物业公司两名保安双双获刑

  昨天下午,杭州上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公司印章的刑事案件,受审的是杭州一家物业公司的两名保安孙某和胡某,二人被指伪造停车券向业主半价出售,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内部两名保安搞鬼

  收回的停车券竟是卖出的两倍

  杭州东方金座是一幢酒店式公寓,6年前开始出售停车费抵价券给东方金座内部业主。

  不过,在去年7月份,物管处发现卖出的停车券远远少于收回的停车券。比如7月份卖出去的停车券大概有5000多元,但这个月收回的停车券面值总额却高达万元。

  物管处暗中调查的同时,张贴通告称发现在停车收费、用券上有人作假,要求当事人在2013年9月25日前到物管处说明情况,通告里还提到,如果当事人主动来说明情况就不追究并对此保密。

  到了截止日的2013年9月25日当晚,果然有人来“自首”,让物管吃惊的是,这两人竟是公司的保安孙某和胡某,于是公司报了警。

  24岁的孙某和28岁的胡某分别来自江苏和四川,其中孙某到公司当保安才两个月左右。

  根据东方金座的物业管理规定,停车每小时5元,一天封顶30元。车主可以用现金交纳,也可以用停车券抵,停车券统一在物管服务中心购买。保安上班时都能收停车费,交接班时保安把收来的现金和停车券统一交给队长,由队长上交。孙某和胡某发现了其中的漏洞。

  “公司要我们在高温天露天站岗,连个遮阳伞都没有。”对于作案原因,孙某和胡某解释说,由于公司的管理和要求不太人性化,再加上收入又不高,所以心里就有些不平衡。两人想到如果能伪造假停车券,就能趁自己当班时,拿假停车券去抵换车主付的钱,这下停车费就落入了自己的口袋。

  丢了工作还被判刑

  真是得不偿失

  据事后统计,孙某和胡某共出售给9名业主总计16540元的停车券,二人从中非法谋利8000元,并对半分赃,九名购买假券的业主实际使用了面额为4120元的停车券。

  孙某和胡某归案后退赔了物业公司以及购买假停车券业主的损失。

  据了解,警方一开始是以涉嫌诈骗罪对孙某和胡某立案调查,但公诉机关审查后发现,孙某和胡某是利用了保安的身份侵占公司财物,不过犯罪数额达不到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

  昨天下午,孙某和胡某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受审时,检察官对二人指控的罪名是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

  “落得今天的下场是因为我们对法律的无知和贪心。”法庭上,孙某和胡某对检察官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表示认可。法庭经过审理后,审判长当庭作出判决,以伪造公司印章罪各判处孙某和胡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当然,孙某和胡某保安的工作肯定保不住了,真是得不偿失。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尚法 记者 陈洋根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