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金华网友“miss新新囡”在微博上发的一张图片,引来不少网友口诛笔伐。照片中,一名身穿黄色工作服的停车收费员,整个身子趴在一辆黑色小轿车的引擎盖上,阻止车主开车离开。
“miss新新囡”说,事情发生8月10日的市区东莱路。
到底是多少钱的停车费,让这位车主做出如此过激的行为?昨天,钱江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收费员兰大伯:
车主顶着我向前开了好几米
照片中的收费员,名叫兰开朋,今年54岁,丽水人,在金华做停车收费员有6个多月了。他工作的地点,位于东莱路婺城区水利局附近。昨天,记者见到他的时候,兰大伯仍在正常上班。
回忆起发生在8月10日下午5点40分左右的那件事,兰开朋至今仍有些气愤。
以下是他的自述:
那辆黑色轿车,是中午12点多停在我负责的停车位上的。下午5点40分左右,两个中年男人上了车,准备开车离开。我就走过去,按照惯例开出小票,收取停车费,一共是14元。
哪知道,车主不仅不肯付钱,还说我根本没资格收费。我拿出证件,从车窗递进去。车主看完后,直接又从车窗扔到了地上,还是我自己捡回来的。
车主关上车窗,发动汽车想要离开。兰开朋想要把收费票据递给车主,对方却不肯开窗。
兰开朋做了几个月收费员,像这种试图逃费的事经常遇到。不过,多数人最后还是付了钱。强行开车离开的不是没有,但像这位车主这样“蛮横”的,还很少碰到。
车子慢慢向前开,兰开朋急了,几个大步跨到车头前。可车主却丝毫没有要停车的意思,而是继续慢慢向前开。见车主如此不讲理,兰开朋的牛脾气也上来了。他退了两步,索性整个人趴到了车头上。
黑色轿车又往前开了两三米,直到周围的人大喊,“快停车,顶到人了”,这才停下来。
“车上两个男的,都是50来岁,和我年纪差不多。”兰开朋说,驾驶员下车时,还拄着拐杖,“副驾的男子和我说,他的朋友有残疾,让我体谅一下。”
围观市民看不下去要帮车主付费
收费员说,我需要一个道歉
双方在原地僵持了一会儿,旁边一位围观的市民看不下去了,“不就是14块钱嘛,我帮他付了。”
对于这个提议,兰开朋拒绝了,“谁欠的钱谁付,你们给的钱,我不能要。”
眼见大家都站在收费员一方,车主有些不好意思了,表示愿意支付停车费。
事情的结尾,出乎所有的人意料:兰开朋也没有收车主的钱。
“我当时为什么不收他的钱?事情闹成这样,已经不是钱的问题。”兰开朋对记者说,“他起码要给我道个歉,你说是不是?”
最后,车主不肯道歉,兰开朋见这样僵持着也不是个事,就让他开车走了。
昨天下午,记者几次拨打那位车主的电话,可一直没人接听。
金华城管:
希望车主配合,自觉缴费
兰开朋所属的金华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三中队中队长朱尚志告诉记者,“自从实施停车收费以后,兰师傅负责的东莱路4号收费点,一个车位平均每天的周转率达到了近17次,这给很多临时停车办事的市民带来了方便。”
不过,逃费的事也屡有发生。“有些车主不肯付钱,车子一直停在那里,等收费员下班后,才悄悄把车开走。”朱尚志呼吁说,希望广大车主体谅一下收费员的辛苦,配合停车收费工作,自觉缴费。
对于此事,金华赤松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立新评论说:首先,遇到逃费的车主,收费员的做法肯定是不可取的,这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其次,如果收费员趴在车上,车主却执意继续行驶,造成收费员受伤,肯定要由车主负全责,轻则赔钱,重则要负刑事责任。因为车主这样做,有故意伤害的嫌疑。最后,既然停车收费是一项政策,还需要车主遵守规则,不要因为一点小钱,做出过激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