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财政或社保提供津贴”,引发网友热议。
北京市妇联回应称,这并非一家之力能够解决。王幼君表示,明年还会继续提出此项建议。
连续两年建议延长产假
晚上频繁起夜,白天按时上班,宝贝只能扔给老人或保姆照看……这是大部分职业女性产后面临的现状。
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已经连续两年在北京“两会”上提出关于延长女性产假的建议,“下一届两会还要继续提。”
他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生活状况。
“我们企业里,女性职工占到了一半以上,我注意到很多女性生完孩子再返岗位的过程很痛苦。可能中小城市还好,家和单位离得不远,但在北京这种大城市,想兼顾家庭和工作真的很难。”王幼君说。
这位男代表坦言,女性生完孩子很快上班很难全力投入工作,这在无形中也给其他同事和企业带来了压力,“一个部门十多个人,有几个这样的,这个部门可能就要瘫痪了。”
社保或财政提供生育津贴
王幼君为此作了很多调研。他对北京产假、社保基金、财政等方面进行了了解,同时查阅了很多西方国家在产假和产假津贴方面的政策后,提出“给产后女性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让零岁至3岁的幼儿由母亲看护”的建议。
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2013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情况报告》来看,北京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未出现缺口,且处于收大于支、运行平稳的理想状态。
另外,北京市的财政收入也比较高,完全可以支出这部分费用。“看起来政府是多花了一些钱,但是对社会的回报其实特别大。”
建议“被拒”明年还将继续提
王幼君表示,“延长产假”的建议已经得到了北京市妇联的回复,对方称“不能解决,需要协调其他部门”。
“这意味着今年够呛了,明年再继续提。”王幼君介绍,去年他就提过该建议,得到的回复是“和国家上位法不匹配”。
“我并不想改变基本的法律原则。”王幼君解释说,他的提议并非是“一刀切”地延长所有女性产假,而是给愿意专注育儿的女性提供一些政策福利,“可以自愿选择。”
王幼君认为,补贴标准可依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北京每年的出生量也就是十多万个孩子,一年补不了多少钱,政府负担得起。”
国外借鉴
德国“产假”
可休至孩子3岁
新华社上午电产假休多长时间合适?德国人认为,孩子出生头3年最需要父母陪伴,应创造更多机会,让初为父母者与孩子在一起。因此,孩子3岁之前,父母都可以休“产假”。德国“产假”分为母亲个人的生育假和父母两人的育儿假,最长可以休至孩子满3岁。其中,大约一年为有偿假期。
母亲生育假共14周:分娩前6周、分娩后8周。前6周,除非孕妇明确同意,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其工作。后8周,无论产妇是否有意愿工作,都必须休假。如果遇到早产、多胞胎等情况,产后休假时间可延长至12周。
休假期间,女性职工的收入由医疗保险机构和用人单位共同保障,标准为其休假前3个月的平均净收入。目前,德国公立保险机构的支付标准为每天13欧元(1欧元约合8.23元人民币),剩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此外,用人单位在职工休假期间应照常为其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
育儿假是父母共同的福利。从孩子出生起算,直至其满3岁,父母双方都可以停薪留职,在家带孩子。在此期间,父母可向联邦政府申请育儿假补贴,标准为休假前平均净收入的65%至67%,每月最低保障300欧元,补贴上限1800欧元。
如果父母双方都休假,总计可以领取最多14个月补贴;如果只有一方休假,则最多只能领12个月补贴。
按照预算,德国联邦政府2014年将支付育儿假补贴53.7亿欧元,占家庭事务总支出的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