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的小门店里,印满LV商标Logo的皮带,65元一条;样式经典的LV钱包,278元一个;买的人和卖的人都心知肚明——都是假货。
他们可没想到,有一天,LV公司会把枪口对准这些“小商品”——近日,因为出售假冒LV,宁波两个商业广场及商场内的六家商户吃了官司,LV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要求他们赔偿330万元。这是LV公司继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全国多地开展诉讼维权之后,首次在浙江开打“维权战”。
在这里给一些商户提个醒,别以为假冒的小玩意卖卖没关系;再廉价的假货,它也是假货啊。
LV公司专门来宁波
买了一堆假货当证物
被告的两家商场,在宁波一说,人人都知道——宁波海曙区城隍庙购物广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莱迪丹顿商贸有限公司;同样成为被告的,还有在这两个商场经营的6家商户。
原告,就是全球知名的奢侈品企业——LV公司(路易威登马利蒂)。
LV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索赔近330万元。
侵权的商品是哪些呢?
从65元的皮带到278元的钱包,都有;这些都是去年7月31日,LV公司的代理人带着公证人员,在城隍庙商业步行街市场的10个摊位买来的。相比动辄上万元的LV正品,这个价格的“LV”,就等于在直说“我是假货”。
LV公司说,他们早在去年7、8月份就注意到,位于宁波天一商圈的城隍庙商业步行街市场、宁波颐高莱迪时尚广场这两家购物广场,有出售假冒LV的情况。
在宁波颐高莱迪时尚广场,LV公司的代理人同样从其中10余家摊位,买到了假冒涉案注册商标的商品。
现在,这些假货都成了打官司的证物。
在浙江,这是LV公司首次打维权官司。
被告的不仅有售假商户
还有商户所在的两家商场
其实,在打这场官司之前,LV公司曾经数次向商场发出过警告函,要求商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商户售假。
可惜,没用。
这是LV公司自己提供的“警告函记录”——
去年9月5日、9月10日,LV公司向市场寄送了警告函。
但到了12月5日,LV公司的代理人还是再次从城隍庙商业步行街市场内的11个摊位购买到假冒原告涉案注册商标的商品(含7个重复售假摊位)。
今年5月5日,LV公司再次向市场寄送了警告函。
但上月6日,LV公司的代理人第三次从该市场内的6个摊位购买到假冒原告涉案注册商标的商品(含4个重复售假摊位)。
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宁波颐高莱迪时尚广场。LV公司两次向广场的管理方寄送警告函,但同样是上月6日,LV公司代理人又是第三次从该广场的4个摊位购买到假冒商品(含2个重复售假摊位)。
LV公司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户的行为侵犯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而两家商场,作为涉案市场开办者,管理者怠于履行管理职责,为商户的直接侵权提供了便利和帮助,应就商户的侵权行为与商户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宁波中级法院已受理本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