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逾五旬的男子趁同居女友外出之机,向对方的聋哑儿媳妇伸出罪恶之手。事发落网后,嫌疑人以和受害人有“奸情”来掩盖自己的罪责。面对此具有特殊性的离奇案件,隆昌公安部门从寻求“外围”证据入手,最终以互成锁链的证据链条将作案犯罪嫌疑人“锁”住。
日前,四川省隆昌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作案犯罪嫌疑人陈某。
案发五旬老人强暴聋哑“儿媳妇”
5月7日上午,隆昌县公安局双凤镇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辖区内有群众报案称张远琴(化名)被人强暴……接到指令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受害人家中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控制,并迅速展开了现场调查。
经了解,报案人罗某是受害人张远琴的婆婆,其与犯罪嫌疑人陈某是同居多年的男女朋友关系,而张远琴是先天性聋哑残疾人。5月7日一大早,罗某上山干完农活回家后,发现陈某正在对张远琴施暴。罗某十分气愤,随后拨打了110电话报警。
被抓反咬一口说自己“被勾引”
鉴于陈某已涉嫌恶性犯罪,当日,陈某因涉嫌强奸犯罪被刑事拘留。在审讯中,嫌疑人陈某(57岁,隆昌县人)对自己与受害人张远琴发生男女性关系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却矢口否认其对受害人实施了强暴,并声称对方系完全自愿,自己是在张远琴的主动挑逗、引诱下,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陈某说,正是受到张远琴的引诱,他与张远琴于今年元月的一天及案发当日,都发生了性关系。
侦查外围证据成锁链锁住嫌疑人
案件调查至此,办案民警决定调整思路,从固定“外围”证据入手寻求突破。
5月9日,办案民警将受害人张远琴送至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张远琴患有中至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症,对其被性侵犯时评定为无性防卫能力。
隆昌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虽然辩称自己系受到受害人引诱而两次发生性关系,但经法医学鉴定及多名证人证实,被害人患有精神发育迟滞症,对性侵害无防卫能力,故现有证据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强奸的犯罪事实。同时,该案其它证据相互关联,构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条,共同证实了犯罪嫌疑人陈某强奸的犯罪事实,遂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