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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门诊报销比例提高 以前报70元现在报100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6-05 14:49:57

  昨天,来自金华市府办的消息,7月1日起,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调整为50%。

  打个比方,小王去医院看门诊,同样花了200元的医药费,今年上半年只能报销70元,到下半年就可以报销100元。

  同时,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的最高限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到2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到1500元。此前,两个数字分别是1500元和10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也进行调整。

  缴费标准一:个人按每人每年500元缴纳(财政补助1200元);

  缴费标准二:个人按每人每年300元缴纳(财政补助700元)。

  在校学生个人缴费200元(财政补助460元)。

  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可在标准一、二中选择缴费,同时可以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

  未成年人(除在校学生外)按标准二缴费。

  为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金华将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多渠道筹措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实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合)人员的大病医疗费用不低于50%的报销比例。

  金华还将全面实施新版基本药物制度,要求二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销售额比例达到50%以上,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比例达到25%~30%,并将95%以上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来源: 杭州网 作者: 编辑: 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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