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15省完成城乡养老保险“并轨” 预计最晚2015年省级层面合并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5-28 09:03:36

  铺垫“大一统”养老保险制

  15省完成城乡养老保险“并轨”

  专家预计最晚2015年完成省级层面合并

  记者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山东、云南、上海、四川、天津等15个省份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合并。合并后各地缴费档次均有所调整,另有部分地区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水平。

  今年2月2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此后,各省纷纷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或意见。以山东省为例,两保合并后,缴费档次已经在全省统一为100元至5000元12个缴费档次。与此前新农保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相比,参保人的缴费选择更加多元化。不仅如此,自今年5月1日起,山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5元提高到75元,提高后比国家规定水平高出20元。

  “由于新农保和城居保两种制度极为类似,又是先后设立,而且城居保制度的参保人数很少,为节省管理成本,有些省份在2011年城居保起步之初直接就将两种保险制度合二为一。”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解释称。

  而在此前,由于职业和身份不同,目前国内不同人群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参保方式不一、相互衔接转换不便等问题。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新农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后,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这意味着缩小城乡差距、最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迈出重要一步。

  北京大学教授郑伟表示,此举为下一步整个社会养老体制的大整合打下基础。首先,从制度层面来看,这两种保险的制度框架基本一样;其次,从法律层面来说,2010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就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而在国家层面,两项制度合并也已经不存在障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统计公报就已经将两者的数据合二为一,合并之后的称谓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快报数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期末参保人数已经达到49750万人。

  不过,也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在省级层面出台了整体部署就可以算作基本完成合并,但各个地方要在待遇支付、参保政策和经办机构等方面做到完全并轨,还需要一个过程。

  以云南省为例《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出台之前,全省各地补贴政策多样,标准差异较大。全省129个县中,有126个县(迪庆藏族自治州3个县没制定)制定了“多缴多补”激励政策,但出现了9种补贴方式和标准,还有20个县未制定对“长缴”的补贴政策。另外,基础养老金保障水平偏低,正常调整机制没有形成,云南目前绝大部分参保人员,选择了最低一档的缴费标准,所享受的待遇相应也比较低。与此同时,基层队伍建设仍有欠缺,经费保障与工作量不匹配等问题依然存在。

  类似问题同样存在于还未在省级层面出台合并实施意见的地区,上述专家表示,全国范围内完成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合并还需要一个过程,但应该不会迟于2015年。

  两项制度合并完成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将仅剩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三大模块。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员齐传钧认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正在走向合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也有望启动并轨改革,“大一统”养老保险制度蓝图已经日渐清晰。

  事实上,国务院近日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明确,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保,此举被舆论认为释放出“养老金并轨”启动的信号。

  “当然,我们反对‘碎片化’制度,并不是说要用一个制度覆盖所有人群,而是在坚持多层次多支柱基本理念的基础上,彻底消除因为地域、户籍和职业差异而采取不同养老金制度的安排。对于那些存在缴费能力问题(非正规化就业)的人群,政府理应采取相应制度对他们加以覆盖。”齐传钧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作者: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