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加多宝盗用商标两年 加多宝:红罐不构成侵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5-09 17:00:31
王老吉所属上市公司广药白云山7日发布公告,公布了王老吉商标案的两个最新立案情况:一是广药集团就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拖欠商标仲裁费一事在东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并已立案,法院已立案执行。二是王老吉已正式启动对加多宝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两年间违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侵权行为进行立案起诉,索赔标的为10亿元。
2000年签订的合同到期之后,广药集团在2010年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以收回王老吉商标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做出终局裁定: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签署的两份协议《“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并承担相关的仲裁费用。但鸿道集团始终未履行支付仲裁费的相关仲裁决定。为此,广药集团已就此事在东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并已立案。
对于广药集团通过旗下上市公司白云山发布的公告,加多宝回应称,2003年5月2日双方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明确载明,商标许可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该协议已在商标局有效备案。“据此,我司红罐凉茶产品不构成侵权,反而,广药在独家许可我司商标使用期间,又另行许可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生产销售王老吉红罐凉茶,构成了对我司的侵权,我司保留对其巨额索赔的权利。”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记者 陆志霖 刘勇
编辑:
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