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大衣遭污损 干洗店赔五千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4-30 16:45:20
重庆消费者刘女士的一件价值13440元的毛皮大衣,在干洗店洗涤时因用错药水而被污损,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此维权纠纷作出终审判决,干洗店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5000元。
2009年11月,刘女士花13440元购得一件柯萝芭牌女士毛皮长大衣。2012年4月1日,刘女士将毛皮大衣送到德国卡柏洗衣国际集团重庆店干洗,由于洗衣店在洗涤过程中用错了一种药水,皮衣遭到污损,洗衣店表示愿意赔偿3000元。刘女士不同意。2013年2月,洗衣店称又对皮衣进行了一次处理,通知刘女士去取衣。刘女士认为这不是自己原来的那件,拒绝接受。
2013年3月8日,刘女士向重庆市南岸区消委会投诉,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0元。虽经多次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协议。
后来,刘女士将洗衣店告上法院。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考虑到诉争衣服使用近3年,有折旧损耗且已降价,一审判决洗衣店赔偿刘女士经济损失费5000元。
洗衣店不服,上诉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五中院审理认为,刘女士以洗衣店在洗涤过程中损坏其衣物为由,要求洗衣店恢复衣物原状或赔偿损失,既属服务合同纠纷,也属侵权纠纷。洗衣店为刘女士提供洗涤服务,理应根据洗涤行业标准履行合同义务。据此,重庆五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
编辑:
付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