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名男子在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捷达轿车后,在外地出了两次交通事故并在当地维修。男子回到四平后,以车辆轮胎有明显偏差为由要求4S店赔偿2万元。后来,他还将情况向四平市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这两位顾客到4S店投诉后,经过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和调取相关维修资料,证明两辆车出现车损均是人为原因造成。最后,维修方出于善意,仍然免费对两辆轿车进行了维修。
解析:汽车进入正规修配厂维修后,相关车辆信息均会保留。从这两个事例中看到,车主方面人为造成车辆问题,4S店方面调取资料后证明清白。反之,如果车主方面有相关要求,也可以调取相关资料,方便自身维权,事实上很多车主并不知道这一点。
法律解读:
“举证责任倒置”期限惹争议
就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记者咨询了一位专业律师。律师表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无疑是一种进步,更加有利于消费者维权。但是,部分细节仍有待完善。
律师介绍,就汽车行业维权来说,最大的亮点就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改变了原有车主举证难、鉴定难的问题,车主可以更好地维权。
但是,汽车销售方对于鉴定结果的左右问题也会有一定争议。此外,“举证责任倒置”必然会加大汽车销售方耗费的成本,长久下去必会引发新的矛盾。
另外,“举证责任倒置”规定期限为消费者购买汽车6个月内。那么,购买车辆超出6个月的车主也会出现一些争议。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仅将汽车列为耐用商品,但并未明确耐用商品的判断标准,也未列举汽车的众多部件,这一点也有待完善。
行业代表:
任何问题都可通过正规途径协商
3月13日,记者找到了四平市汽车经销商协会会长邵权富。
邵权富说,目前汽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大多数汽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都有一套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如何正确处理投诉不仅是汽车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也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大多数情况下,汽车销售一方都会尽量满足车主的正常诉求,因为这关系到品牌的市场满意度。
所以,车主和汽车经销商双方在处理投诉事件时,可以将心比心,平心静气地按照程序处理相关问题。
“谁遇到商品有问题都会心急,但最后还是为了解决问题,可通过正规途径协商,没必要采取过激的态度。”邵权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