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成为时下最炙手可热的社交工具后,“微信美食”也日渐走俏。很多以家庭作坊形式销售食品的卖家将目光聚焦微信朋友圈,月入过万元者比比皆是。但在销售火爆的背后却暴露出无证经营、食品安全、售后维权等隐患。专家建议,规范“微平台”的营销市场健康发展需要业者自律、群众监督以及联合监管多管齐下。
“微信美食”异军突起
微信朋友圈中商机无限,奢侈品、化妆品、减肥药等商品种类应有尽有。借着微信营销这股东风,一些卖家以家庭作坊的经营形式,制作蛋糕、烹制海鲜、推销私房菜等在微信朋友圈中大有异军突起之势。
长春“80后”市民汪媛大学毕业后并没有急于找工作,而是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专程赴北京、上海等地学习蛋糕烘焙技术,每次的学习费用在两万元左右。学成归来后,她尝试着在微信朋友圈中上传一些自己在家制作的蛋糕图片。小试牛刀,结果出乎意料。
“由于只有我自己一人制作,客户一般要提前半个月预定。”汪媛告诉记者,由最初的一个月零星的几个单子,后来增长为每天三四单,甚至五六单,客户订不上的情况经常发生。“朋友通过朋友圈转发,让我的人气大增,熟人网络的宣传力度超乎我的预期。”
汪媛向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制作一个蛋糕为例,蛋糕坯子从实体蛋糕店购买,水果从超市或批发市场进货,奶油、巧克力、包装盒等材料一般都是通过淘宝订购。平均一个8寸的蛋糕可净赚200元左右。“月收入五六千不成问题。在情人节、圣诞节推出的节日套系更受客户追捧,当月收入能超过万元。”汪媛说。
“相较于淘宝,微信朋友圈的运营成本和操作难度要小得多,用户可以直接拍照通过手机上传,并且可以与买家进行点对点的直接沟通。”在微信上做了两年多,客户市场已经逐步铺开。现在,汪媛怀揣着凭一己之力挣到的近20万元积蓄,正在规划第一家实体店开张运营。
火爆销售背后存监管空白
虽然“微信美食”销售火爆、好评不断,但是大部分的“微信美食”都是出自家庭作坊,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放心在微信上订购中意的美食。家住长春市的“美食达人”常玥已有多次在微信上购买食品的经历。可是,一次“惨痛”的经历让原本热衷于“微信美食”的她心存芥蒂。
“朋友圈中有一家卖速食海鲜的非常火,我就买了一盒麻辣鲍鱼、一盒干煸海丁。吃完以后,连续好几天都拉肚。”常玥说,“原材料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烹制时的卫生条件是否达标这些都无从得知,和市面上正规的饭店相比,缺乏统一、安全的进货渠道,这就大大增加了食品安全隐患。”
长春市民左航同样也表达了她的担忧,“实体店的员工都有健康证、店里也有卫生许可证,可微信卖家却没有这些。食物如何保鲜,我们不得而知。”左航说,微信里的美食价格往往要比实体店贵几倍,这种随便叫价的做法也难让人信服。
吉林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市场自由竞争,微信美食店自定价格无可厚非。但“微信美食”的属性界定尚未清晰,在执法上存在一定难度,监管上也存有空白。
如何保障售后维权也成为困扰消费者的一道难题。“微信购物不像在淘宝等电商平台可以给差评,微信上客户发布的任何评论、会话,不相互关注的其他客户也根本看不到。”长春市民王佳蕾说,“由于草根卖家难以确定责任主体,消费者连找谁去维权都成了难题。”
健康发展需多方联手
“微信美食”是个新事物,是未来食品行业发展的一个新方向。但是,“微信美食”的商家地址不明、资质不全、食品安全与否不知,监管难度较大。业内人士建议,规范微博、微信等平台的营销市场健康发展需要业者自律、群众监督以及多方联合监管多管齐下。
首先,业者应加强自律。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副研究员宗守运表示,“微信美食”毕竟从事的是餐饮经营行为,卖家应提前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食品卫生责任。
其次,规范市场也需群众监督配合。“就现阶段而言,监管部门对于微信营销缺乏有力监管,作为消费者来说,在以微信交易方式购买食品时要加强风险意识。”宗守运说,“仅仅靠口碑是没有切实有效的安全保障的,希望消费者多多提高维权意识,发现问题食品及时举报。”
第三,多方联合监管亟待加强。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教师付晓光表示,从博客到微博再到微信,新的社交平台的出现,多次重新定义了商家与用户之间的交流方式。目前“圈子经济”仍然处于“放养”状态,相关部门对其监管极为有限,法律法规仍是空白。
付晓光建议,想要进一步放大“微平台”的营销潜力,就应该像电商的发展一样,最终需要规范、管理、升级,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只有在工商、食品监督、物价以及微信平台等多部门的联合监管下,这种有序经营持续带给客户顺畅的购物体验,才能够维系这个平台的活力与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