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行业“霸王条款”普遍存在。图为一教育培训公司在做宣传(资料照片)。
昨天,深圳市消委会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深圳消费者关于教育培训方面的投诉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2013年此类投诉同比增长超过一倍。而由于行业普遍存在“霸王条款”,致使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仅六成。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就业压力空前加大,人力资源竞争日趋激烈,教育培训市场潜力巨大。据权威机构的调查和估计,2009年~2010年教育培训市场总体规模达到6800亿,2012年达到9600亿。
教育培训市场火爆,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深圳市消委会受理的消费者关于教育培训方面的投诉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据统计,2012年度,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教育或培训服务的投诉615宗,比2011年增加35%。2013年全年,教育培训服务的投诉1245宗,比2012年增加102.44%。
投诉的问题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学时偷工减料。如有消费者投诉培训机构在培训合同中以“天”为单位约定学时,实际培训过程中经常一天只安排很少时间授课的情况。二是培训达不到预期的承诺。如消费者刘小姐的孩子在某辅导中心报名学习英语,经过学习,英语成绩由原来的八九十分降至六十分,要求退回费用35834元。三是消费者解除合同要求退费而不能。如兰小姐在某英语培训中心报名参加英语培训,学费36800元,由于个人身体原因无法正常上课,要求按照实际消费的情况,退回剩余课时的费用。四是夸大培训效果、虚假宣传。如随意编造教师学历、培训内容及效果等误导消费者。五是随意更改课时、合并班级。如婴幼儿技能培训开始后培训机构不经消费者同意随意更改课时,随意合并班级,甚至取消课程。六是不具备培训资质。培训机构所需的资质比较高,需要教育部门审批,部分企业只注册为活动策划机构,在没有取得资质的情况下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从消费者投诉的解决情况来看,调解成功率并不高,只有65.7%。在调解中遇到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就是往往消费者的退款诉求,经营者一方都会拿出一份格式合同抗辩。这些格式合同中的条款,普遍存在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