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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家庭农场坚持市场基础性地位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2-27 14:58:55
       周四上午,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在《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家庭农场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在家庭农场的发展过程中要加以引导和鼓励。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副巡视员赵鲲在会上表示:去年,我们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专门做了调研,并达成了共识。一是家庭农场是一个自然而然发育的组织,许多现实中存在的较大规模的经营农户其实就是家庭农场,但不一定非要到工商部门登记。

  赵鲲表示:从实践的情况看,到工商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主要是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比较多,我们了解的情况是从事农产品的附加值比较高,特别是发展外向型农业的家庭农场,在经营方面的需要,需要提高市场的公信力,所以他们到工商部门登记。二是登记的形式多样化,家庭农场不是独立的法人组织形态,在实践中有的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有的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还有的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家庭农场不能登记为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参与合作社。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绿色农业,农业经营体制,在坚持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等生产经营形式。据了解,山东、安徽等省均已经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

  A股上市公司中,涉及合作社的有:华英农业(002321.SZ)养鸭合作社、金新农(002548.SZ)养猪合作社、通威股份(600438.SH)养鱼合作社等;涉及“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有:雏鹰农牧(002477.SZ)、亚盛集团(600108.SH)等。

来源: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作者: 编辑: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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