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旅游法对旅行社“零负团费”和“制定购物”等现象加以整治,将花费透明化,致使旅行团报价普遍上涨,而7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的新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则加入了所谓的“常回家看看”条款。
在深圳一家银行上班的李先生对于这个黄金周怎么过显得比较困惑。籍贯河南的他平时因为工作忙的缘故回家次数并不多。他告诉记者,“常回家看看”作为法律条款出现对他的触动挺大。“倒不是担心法律制裁我,而是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多陪陪老人。”
然而,进入9月,随着“十一”黄金周临近,李先生的一些朋友提出的赴台湾旅游计划又让他颇为心动。“确实假期太少了,朋友们也难得一起出行。”李先生说,但是当他们去旅行社询问时,“十一”期间台湾游普遍报价接近8000元、几乎翻倍的费用又让他们打起退堂鼓。
作为两部法律实施后的第一个黄金周,相信不少人像李先生一样经历着选择的纠结。
1999年,国务院决定延长“十一”等节日的放假时间并与前后双休日拼接,中国的“黄金周”自此诞生,并日益成为国人旅游、休闲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国庆期间,不少旅行社报名出团的游客较往年大幅减少。天津大亚国际旅行社总经理赵福生说:“以出境游为例,由于报价上涨,国庆节报团人数比往常下降了30%多。去年国庆期间通过我们社出境游的有3200多人,而今年只有近2000人报名,造成我们在这一项目上的收入比去年减少1000多万元。”
在旅行社行业暂时冷却的情况下,“常回家看看”加入立法,又给黄金周加上了另一个“硬性选择”。
在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小姐这样安排她的国庆黄金周:先拿出2天时间回安徽老家,接下来的4天赴上海、天津自助游,最后回到北京休息1天。陈小姐告诉记者,她刚毕业不久,此行既回了家,也旅了游。
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副教授杜炜表示,在黄金周的安排上,中国消费者很多时候存在从众心理,因而黄金周也经常被“模塑化”,前几年是别人去旅游我也去旅游,而现在,“常回家看看”虽然是应该的,但也不应成为黄金周的“特别任务”。
杜炜认为,眼前的困惑是因为黄金周承载了中国人太多的需求和期望。
“旅游、回家、休息,中国人的这么多种需要似乎都依赖于黄金周这个公共假期来实现。就旅游而言,在相同的时间,众多游客向有限的景点集中,对交通、景区接待、环境保护等都造成巨大的压力;就休闲而言,中国的休闲场所似乎又太少了。”杜炜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无论是回家还是旅游,“错峰”意识正逐步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树立起来,然而,错峰的前提是要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供人们选择。
杜炜认为,要实现错峰,需要消费者、服务机构、政府三方面做出反思和调整。“黄金周的根本目的是让大家休闲,所以消费者首先要反思,自己需要怎样的假期,不论是旅游、回家还是购物,消费观念要逐步从以价格为导向转向以品质为导向。”
她表示,当政府以制度保证消费者有足够的机会和时间用于休闲、服务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丰富多样的休闲产品、消费者真正回归理性、对自己的需求做出正确判断并加以选择之时,中国人的黄金周才会步入升级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