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财经频道 > 财经新闻
薛钢:遗产税起征点不能过低不能一刀切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30 08:43:16

  日前有消息称,征收遗产税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而在今年2月,国务院已同意并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称“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消息甫出,坊间热议不断。

  实际上,关于开征遗产税的讨论由来已久—早在2004年,财政部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下称《暂行条例》),该条例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下称《新版草案》)。

  近10年过去,遗产税为何仍未施行?现在是否已到成熟时机?其推行难度在何处?要实现缩小贫富差距的目的,需如何设计?昨日,商报记者专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系副主任薛钢,他认为开征遗产税有助完善税制补充地方财政,但目前尚需分析数据调研民意,进行合理设计。

  薛钢,江苏省江阴市人,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系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税收基础理论、政策研究、税收征管和税收法律等。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常务理事。

  精彩观点

  “目前税基的相应设计是80万,我觉得这个起点很低,任何一个人,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来看,若有一套房子,那就可能达到起征的标准了,如果这样分的话还不如不交。”

  “征税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应该是支出。如果征完税以后不是用于民生,或者不是用于济贫,那么就达不到缩差共富的目的。”

  时机完善税制补充地方财政避开两次金融危机影响

  记者:近期关于开征遗产税的消息,百姓热议不断,您认为是否应该开征?其必要性何在?

  薛钢:必要性有三个方面:第一,我国税收本来没有这个税种,征收遗产税是跟国际接轨。第二,从收入分配来看,遗产税是调节代际之间财产转移的工具。第三,从我们现行的税制完善程度来看,征收遗产税实际上对地方政府来看也是一个很好的财源,起到补充地方税的功能。

  记者:事实上关于征收遗产税的《暂行条例》已推出近10年,却一直未施行,为什么?

  薛钢:施行的时机要看不同的环境和背景。2004年《暂行条例》推出后,接着遇到了2008到2010年的金融危机。在此期间,有几个事件对遗产税征收产生一定影响,比如香港取消了遗产税,美国暂停了大约一年。这表明在金融危机的时候,各个国家对遗产税都有相应处理。

  观点

  税基80万的起征点过低  合理设计不能搞一刀切

  记者:那我们现在可以开征遗产税了吗?

  薛钢:现在推行遗产税需要面临一个问题:遗产税一旦开征,富人可能会进行相应的避税,其中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改变国籍或者资本外流。如果征收遗产税导致资本的大量外流,这不是我们的初衷。

  此外,如果单纯从税基来分析,目前税基的相应设计是80万,我觉得这个起点很低,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来看拥有一套房子的市民,就可能达到起征的标准了,如果这样分的话还不如不交。

  我感觉目前的税收设置还不够清晰。相关部门应该做一个调查,比如全国这么多富豪,有多少是中国人?有没有类似的数据来反映?现在很多企业在国内,企业家是外国籍,那这种人怎么征遗产税?还有税基80万是怎么得来的,为什么不是100万,200万?

  所以遗产税不是想征就征,要有相应的分析,有一定民意基础以后,再进行调整。我觉得这个时间会很长,我判断是10年左右。

  记者:您刚才说税基设置偏低,这是2010年《新版草案》中提出的,随着通货膨胀,这个起征点应该怎么调整?

  薛钢:这个调整应该涉及到两方面,一是与时俱进调整。二是各个地方的标准还应该不一样,不能搞一刀切。北京、上海征80万跟新疆贵州征80万是不一样的概念。中国地方这么大,没有相应的地区差异的话,那么遗产税征完以后会出现很大的问题。

  总的来说,应该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通货膨胀的影响,地区差异,还包括相应的技术性因素。

  难点

  不在技术问题而在执行决心  归集协调需要更高部门介入

  记者:在我国开征遗产税面临哪些难点?比如财产实名申报、物权实名登记等硬件条件,要如何实现?

  薛钢:因为我们国家征收系统的相关信息是分布在不同机构中的,比如房产信息在房产部门,存款信息是金融部门,要推行遗产税首先必须有一个财产信息的归集系统,放在一个部门来完成。比如,税务信息应该由税务机关牵头,对相关部门的信息收集有统一权或了解权。

  其次,这个财产是个什么样的财产,遗产包括什么东西,应该有个明确的分析系统。房产是家里面最重要的一个财产,我们现在房产税的系统联网,个人家庭财产、房产的情况征集,这些都还没有到位。

  但是,你所提的这些硬件条件,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部分,我们国家只要想做一件事是能做出来的,关键是愿不愿意做,谁来做。这个不在于税务机关而在于其它部门,可能需要更高的部门来协调。归根结底,难点不在技术问题,在于各部门的归集协调,以及施行的决心。

  建议

  清晰遗产税开征目的  支出用于民生让多数人受益

  记者:您个人有什么建议?

  薛钢:首先考虑,开征的目的是什么,这很重要。如果是以取得收入为主,弥补我们的其他财产,那很明显就会把免征额定得低。如果是要取得一种收入公平,那么免征额不能太低,否则就变成一个大众税了,没有意义。

  另外,我认为不能光看财产,还应该考虑其财产的相应分布,是房产、货币还是筹资。同时,还要考虑个人取得财产或者遗产的来源以及后面取得财产的能力。

  记者:推行遗产税需要哪些配套支撑?

  薛钢:遗产税若以扭转富人的代际公平为目的,则并不能完全破解目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现在我们谈到有关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时候,就想到去征税。这个我觉得有点问题,征税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应该是支出。如果征完税以后不是用于民生,或者不是用于济贫,这就违反我们这个税的本意了。实际上,支出调整金融结构,调节初次分配的公平,实际上都比开一个新税的成本要低一些。

  由于遗产税比较直接,社会影响大,更重要的是它从没有到有,这样一个新税比原来有的税收进行完善的难度更大,所以推行遗产税一定要慎重。

来源: 重庆商报 作者: 曾楠 编辑: 郑佳岚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