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发现私家车自燃未灭火未报警 称只管车位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10 09:56:00
日前,陈师傅的私家车在小区内发生自燃,小区保安发现后并没有快速灭火,也没有报警求救,导致陈师傅损失惨重。陈师傅要求物业作出赔偿,但物业公司根本不予理会。
当天,陈师傅全家外出不知车辆自燃,事后调取小区监控录像时发现,小区内两个保安站在不远处观看却没及时报警或使用消防器材扑救,直到几分钟过后才报了警。陈师傅称物业公司应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正因为物业没及时施救才导致车辆毁坏严重,物业公司应赔偿,物业公司却称,只负责车位管理,保证陈师傅有车位可用,不保证其他。
◎律师说法:
天允律师事务所的贾长亮律师说:《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物业公司理应做好业主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业主所交管理费不仅保证车位,还要保证车辆安全。保安并没有及时作出消防处理也没有及时报警已经存在过错。物业公司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来源:
滨海时报
作者:
记者 张玮
编辑:
姜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