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宁波出台减负十二条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9-04 09:40:46

  记者昨晚从市教育局获悉,为了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义务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宁波市教育局决定在2013学年起,从自律机制、招生分班、课程计划、作息时间、作业考试、教材教辅和社会评价等7个方面提出了12条减负规定。每学年对义务段学校开展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督查力度,落实责任追究。

  十二条减负规定分别是: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每学期都有学校“减负”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定期开展“减负”自查并有自查报告。对投诉件及举报意见能及时有效地整改。

  2.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安装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市、县(市)区两级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学期的课程安排、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宣传栏、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3.学校(包括民办学校)不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招生,公办学校零择校或择校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不分快慢班,学生均衡编排、师资均衡配置。

  5.按规定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初中科学实验(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规定要求。

  6.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

  7.小学、初中学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不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学校的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每天不超过2小时。教师不占用学生的课间、午休、自修课时间组织集体教学活动。

  8.杜绝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9.分年段控制学生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2小时;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及时反馈。

  10.小学学校只统一组织期末考试(考查),初中学校只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不公布考试成绩,也不对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

  11.学生使用的教学用书只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征订。学校不统一为学生征订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

  12.每学期开展一次征求不同层面学生及家长意见活动,征求意见后有汇总材料和改进措施,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对学校课业负担评价满意度较高。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作者: 记者毛信意 编辑: 巫婧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