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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宁波家长多持怀疑态度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8 09:18:43

  明天是教育部就《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记者昨天采访发现,宁波不少小学家长对此持怀疑态度,尤其是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的规定,家长们认为“小升初”等升学制度不改变,以及学生的评价机制不改变,减负只能是空头口号。

  家长:现实的升学制度很难给孩子减负

  在教育部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最受关注的几条规定是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

  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热议。“我觉得这是忽悠。”江东一位小学生家长认为,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太理想化了,只要升学制度不改变,减负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儿子马上要读小学六年级了,对于减负我固然很期待,但‘小升初’有蛟川书院、宁外、兴宁等在,我绝不赞成按‘减负十条’做。”市民蒋霞持同样的态度。

  蒋霞所说的蛟川书院、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蓝青中学等四校,是宁波口碑极好的初中名校,不管采用哪种方式招生,都要求学生考试成绩十分优秀。

  一位家长则认为,学校不布置书面作业,就等于把责任都推给家长,学校不安排有的家长会在外面补,还不如学校抓作业好,适当的书面式家庭作业“还是必需的”。

  学校:要探索更有效的减负方式

  事实上,早在2010年,浙江省教育厅就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平均水平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

  宁波市教育局当年也专门公布我市中小学减轻课业负担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明确规定如果查处属实,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然而,现实情况却并不十分理想。

  市区一位不愿具名的小学校长说,在现实环境下,小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低年级不组织考试,要真正落实起来“是很难很难的,学校愿意这么做,家长也不答应”。但是就减负来说,学校是可以探索更有效的实现方式的,比如提高课堂效率、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热情等。

  也有多位小学校长认为这些规定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关键在于家长们要改变观念。

  海曙第二外国语学校校长徐国平认为,学校可以在课堂上多下功夫,通过提高40分钟的课堂教学质量,把知识点放在课堂内解决。而家长也应该逐步转变观念,不要老盯着分数,而应注重孩子的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作者: 记者成良田 编辑: 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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