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小学校长说 不留书面作业可以有但课堂效率一定得高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8-27 08:53:25

  开学时间在望,最近教育部的声音挺多。被喊了又喊的“小学生减负”化成了十项规定,教育部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然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8月29日,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王定华说,消息公布的24小时内,教育部就收到近900条正式反馈和数以千计的网络留言。

  杭州的家长反应自然不会拖拉,这份叫《小学生减负十项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昨天被一名家长贴到了本地的一家教育网站上,他对十条规定逐一分析,并附上了自己的意见。即便是一家之言,这也迎来许多同为父母的响应,尤其是十项中的一条“不留书面作业”,争议最大。有的家长双手赞同留作业,有些家长连口头作业都不想让孩子做。

  家长分析版“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

  一、阳光入学。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证书和考级证明。实行信息公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统一的网上报名招生。

  家长评论:“免试就近入学”杭州走在了前面,但影响之一是学区房价位飙升,据说优质小学周边房价很稳固。学区房,这下价格更坚挺了。

  二、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编班过程要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家长评论:怎么监督编班过程,好像操作起来不容易啊。相对公平的是,公开均衡,好老师既带好班,也必须带普通班,考核评价结果权重平均。

  三、“零起点”教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

  家长评论:因材施教在哪里?如果一个老师同时带几个年级班,你让他全部一样?老师真不容易。

  四、不留作业。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组织参加力所能及的手工劳动、农业劳动。

  家长评论:老师变通的方式有很多啊,也不稀奇了,比如书面的改成口头的,第二天再听写检查口头作业情况。这算不算违规。

  五、规范考试。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

  家长评论:看来,得靠家长自己进行测试了。

  六、等级评价。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全面取消百分制,避免分分计较。

  家长评论:家长为保证孩子全部优秀,会想很多办法,这个担忧不是不可能出现。

  七、一科一辅。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家长评论:好老师,从来不是靠着一本教辅的,是很多很多教辅的理念集合。一科一辅,其实也是耽误老师。一科不明确用哪个辅,折腾家长,肥了钻空子的。

  八、严禁违规补课。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家长评论:这个能不能做到还真不一定啊,上次有个记者去某学校采访补课的事情,被保安大叔顶了一句“你当年自己是怎么读书的?”

  九、每天锻炼1小时。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上好体育课。安排好课间操、眼保健操或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

  家长评论:这条靠谱!

  十、强化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每学期公布督导报告。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加重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家长评论:这是公文格式,属于必备,观望一下就好。

 [1] [2] 下一页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