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李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夫妇报团赴港澳旅游了几天,旅行社在中途却接连换了13个导游。昨天,深圳市消委会根据2012年1月~2013年4月的消费投诉统计报告,发布新一期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港澳游存在着旅行社强迫购物、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非法假冒知名旅行社、违规拼团转团等四大陷阱。
港澳游一路遭导游辱骂
据消费者李先生反映,其夫妇用有人派发的冠名“康辉旅游”VIP畅游卡参团港澳游。到香港第2天导游没收了李先生夫妇的通行证,强迫他们购买钻石、黄金等高额商品。李先生夫妇被迫购买近两万元的物品。因有些游客没达到要求,晚上食宿很差,导游还一路辱骂游客“没钱还想跑来香港骗吃骗喝”。
据李先生反映,他们此趟出行,一共换了13个导游。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进行调查核实,冠名“康辉旅行社”实属假冒,真正的康辉旅行社从没组织过这样的团。
港澳游存在四大陷阱
统计显示,2012年1月至2013年4月,深圳市消委会共受理涉及港澳游的消费者投诉177宗,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强迫购物。旅行社和导游对不在指定购物点购买价值高昂的物品或者购物金额较少的消费者,轻则讽刺侮辱,重则扣押证件、胁迫退团、限制人身自由,给消费者造成精神和财产伤害。
第二,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增减或变更旅游项目,未经消费者同意增加购物次数或变更为自费项目,如果消费者不参加,就让消费者等候或退团;利用“准星级”、“某星级酒店旗下的酒店”误导消费者,降低住宿、用餐标准。
第三,非法假冒网站和非法企业。冒充正规合法旅行社的名义在网上或通过发放旅游优惠券、赠券等形式非法招徕游客,一旦消费者付款或出行后会附加条件或者变相加收费用,否则不予出行。此类投诉多是旅行社以“低价”、“免费”吸引消费者,但实则交付的费用以及得到的服务与宣传不符,也达不到优惠券的价格,甚至比正常参团交付的费用更高。
第四,违规拼团、转团。造成行程变动性大,产生额外费用。
做足准备精明游港澳
针对消费者投诉统计情况,深圳市消委会提示广大消费者:
首先,出行前核实经营者的资质。深圳地区的旅行社可以向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国内非深圳地区的旅行社可以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查询。
其次,提高警觉性,掌握合同、发票等有效证据。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双方就购物次数、食宿交通标准、旅游行程、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具体问题签订合同,如有特殊要求或对部分合同条款有异议的,建议签订补充协议或在合同中进行具体约定。
第三,了解香港、澳门的有关法律法规。香港对商品不实行“三包”,香港政府只规定商品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商品的售后服务以及经营者的义务主要是消费者和经营者协商达成的,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就有关事项和经营者进行详细约定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