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的垃圾,红色部分为幼儿园。
垃圾不扔进垃圾库,放在地上就地焚烧,浓烟带着阵阵恶臭,随风“潜入”50多米外的幼儿园。昨日上午,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来到了自贡市自流井区三台寺路一家幼儿园,询问了正在上课的学生,他们都表示,窗外飘来的浓烟臭得很。附近居民对此也深恶痛绝,称每隔三五天或者最多半个月,就有人焚烧这些夹杂着塑胶的垃圾,熏得人作呕。
现场:“狼烟”奔向幼儿园教室
昨日上午10点,距离三台寺路一个垃圾库100多米外的小树林内,冒起一股青烟,烟雾四处弥漫。这股青烟的源头就是一堆垃圾,里面还夹杂着一些红色塑料板、塑料口袋和一些枯枝落叶,虽然看不到明火,但浓烟源源不断冒起来,恶臭扑鼻。据附近的市民称,是一位穿深灰色衣服的清洁人员“放的火”。
就在垃圾燃烧点的西南方位,一家名为阳光贝贝的幼儿园正在上课。幼儿园窗户大开,里面的孩子正在上课。当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来到了教室内,明显能够闻到这些刺激性气味,稍微闻久一点就有一种恶心的感觉。当里面的一位小朋友被问到是否有恶臭时,该小朋友点了点头。
市民:隔三岔五就有人烧垃圾
而位于垃圾堆上方,还有几幢居民楼,一位市民告诉记者,有时候每隔三至五天就有人在这烧垃圾,有时候半个月1次。“楼上的居民很多时候都在骂,都已经反映了很多次了,他们还怀疑是我烧的。”一位穿着橘黄色工作服的环卫工说,“其实这些垃圾有的是附近居民焚烧的,也有一些拾荒匠将一些线圈或者其他废品剥落了,放在那焚烧。”
顺着环卫工人指向的方位,记者看到,在焚烧小树林的对面,就是一个废品收购站。“莫看起这点垃圾,危害大得很!长期闻对身体肯定有影响。”市民吴大爷说。“每天这里还有这么多小朋友上学,毒气对直吹到教室,简直不道德。”据了解,焚烧垃圾会产生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等,垃圾焚烧过程中还可产生有毒物质二恶英,对人体健康有不小的影响。
条例:城区焚烧垃圾个人可罚200元
昨日,记者在自贡市自流井区城管部门了解到,在城区焚烧垃圾是不允许的,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个人罚款50到200元,单位罚款500到2000元。
“焚烧垃圾只是偶尔的情况。”随后,三台寺社区负责人介绍,小树林焚烧的垃圾不一定就是社区的垃圾,附近其他社区也经常把垃圾放到小树林焚烧。“以前也有市民反映过,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我们都会立即纠正。”(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宦小淮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