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春成绘
经济社会发展得越快,老百姓越需要更多假期来缓解压力。同时,休闲消费在生活中扮演起重要角色。真正兑现带薪休假,才能让人们有“闲”消费。这既需要培养大众休闲文化,也需要有刚性的制度保障
转变观念——
百姓盼望更多休闲时间
带薪休假带来更充裕的休息时间,也为扩大消费注入更大动力
“你为什么想休假?”
“很简单,就是累!需要休息!”北京市中关村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的员工周凯说,工作日每天早晨6点多就要起床,8点半投入工作,中午只有一个多小时的休息时间,晚上八九点钟才下班。如此紧张的节奏,让他感觉每天都处在半清醒状态。
周末和黄金周,成了周凯最盼望的日子。“对我来说,最大的享受就是有足够长的空闲时间,背上旅行包,行走山水间,忘掉工作的烦恼,释放内心的压力。”
像周凯一样,很多上班族工作努力,在公司赢得不错的评价。但节奏快、压力大,身心健康受到潜在威胁。兑现带薪休假,让人们在做贡献的同时,更好地共享发展成果,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问题。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亚健康人群约7亿左右,慢性病患者达2.6亿人,其中高血压约2亿人,糖尿病患者约2300万人,我国用于治疗慢性病费用相当于GDP的8%。
“经济社会发展到现在,老百姓确实需要更多的假期进行旅游休闲。”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表示。
有人可能会有疑问:我国目前正值发展黄金机遇期,在人们甩开膀子争取业绩的时候,提休假是不是有些不合时宜?会不会影响经济发展?专家表示,我国已进入以可持续、和谐为主基调的发展阶段,充裕的休息时间,不仅可以降低医疗支出、提高幸福指数,而且可以缓解压力,获得更高、更持续的生产效率。
全国假日办日前发布的《2013年春节黄金周旅游统计报告》显示,春节黄金周期间全国共接待游客2.03亿人次,比上年春节黄金周增长15.1%;实现旅游收入1170.6亿元,增长15.4%。而根据以往几年的数据,每个黄金周能带来过亿人次出游,实现旅游收入1000亿元以上。落实带薪休假有利于旅游业平稳持续发展,为扩大居民消费注入更多动力。
将人们越来越强的出游消费意愿转化为现实消费,需要两个前提,即有钱和有闲。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闲暇时间的制约性就更加明显。
由于空闲时间有限,周凯在去年不得不选择在黄金周出了一趟远门。提起这个经历,周凯用“糟糕”来形容:高速路堵车,原本几个小时的路程变成十几个小时;风景区拥挤,看不见风景只能看一群群游客人挤人。几天下来,不仅没有得到放松,反而觉得更加疲惫。“以后再想出远门,我一定理直气壮地申请带薪休假。”周凯说。
培育氛围——
休假不等于“不敬业”
持续快节奏的工作,未必能够取得很好的效果,反而有可能让员工效率下降
张越在北京市西城区一家金融企业工作。把加班当敬业,是他们公司的一个“潜”文化,却成了他的一大苦恼。
张越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一般情况,他们工作日要加班到9点左右。前段时间他觉得工作节奏太快,想通过休息调整一下自己的心情,于是每天晚上6点就从办公室离开,去看场电影或者到健身房锻炼。
可没几天,领导就把他叫到办公室,并询问说:“最近工作态度好像不太积极,是不是有什么原因?”这之后,他就再也不好意思按时下班了。
“正常时间下班都会被认为是不积极,那如果要申请带薪休假,还不得被认为是主动请辞啊?”小张无奈地说。
这种现象不止存在于小张的企业,记者采访中发现,不看业绩看表象的管理者还大有人在,评价员工的种种“偏见”也是屡见不鲜:
离开办公室越晚越好。不管手头工作完成得怎样,每天一定要加班,让别人看出自己工作很充实;
周末最好能到办公室加班。利用周末时间结束手头上还没完成的工作,给下周工作腾出更多时间;
不主动要求带薪休假。想休息就意味着不努力,个人休息的时间越长,给企业做的贡献就越少……
这些标准,显然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进步。
小张觉得,企业判断员工的标准不应如此形式化,而是应该更加具体化。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多少,比加班时间、休息时间更有参考价值。每天工作都紧绷着弦,未必能够取得很好的效果,反而有可能让员工效率下降。所以,休闲文化可能比加班文化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在很多发达国家,企业非常注重员工休息。目前欧美发达国家带薪年休假一般在20天以上,多的可达6周。与中国同为金砖五国的巴西带薪年休假期有30天(22个工作日),俄罗斯28天(20个工作日),南非21天(15个工作日),印度也有12个工作日。
小张说,有假不休似乎成了他们公司部分员工的一种习惯,不少人觉得加班加点、无私奉献理所当然。公司渐渐形成了一种“加班文化”,结果很多人把本来可以上班完成的工作推到加班时间,本来可以节省出来的休假时间浪费在“磨洋工”上。
“经过周末的休息,周一的工作就更有效率,而且心情也更好。”小张说,休假和“不敬业”之间不能简单画上等号,每个人的生活中也不能总是充斥着工作和加班。如果日复一日地劳作,会觉得工作没有乐趣,甚至产生懈怠情绪。
制度约束——
弹性休假需要刚性手段
针对职工和企业之间的不对等,加强职工休息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援助
日前公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人们一边欣喜于落实带薪休假有了具体的时间表,一边也在热议:我国带薪休假的相关规定5年前就已出台,落实带薪休假为何还要等7年?如何才能保证2020年可以实现“基本落实”的目标?
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表示,带薪休假制度从确定到完全执行,需要一个过渡期。我国地区发展不均衡,企业承担成本的能力也不同。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推行休假制度也都不是一蹴而就。比如,法国1936年首次建立带薪年休假制度到上世纪70年代全面落实,历时数十年。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职工休息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援助;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创造条件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完善针对民办企业和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推动休假保障全面覆盖。
对于周期性较强的行业来说,可以借鉴一些外企的“弹性休假”制度,按照生产淡旺季分配假期;对由于工作非常繁忙而没有安排休假的职工,应按照国家规定对他们支付工资报酬;本年度未休的假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顺延至下一年。
“弹性休假需要刚性手段。”戴斌认为,当前要尽快完成《旅游法》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公民的旅游权利和带薪休假权利,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带薪休假制度的实施细则。另外,应该对不同行业、不同部门分别制定针对性更强的办法。
当然,更关键的是奖惩结合,增加企业、单位实行带薪休假的内在动力。
比如,可以考虑将职工带薪休假落实情况列入单位的考核指标,对带薪休假落实不力的单位给予相应处罚。
对于企业,可以考虑建立全国性的带薪休假落实情况数据库。一旦有员工对本企业进行投诉,经过调查核实后记录入库。数据库的最终统计结果,和企业的信用评级、企业可以享受的扶持政策等指标挂钩。这样不仅可以畅通员工的投诉渠道,而且可以有效增加企业的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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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国家的带薪休假制度
在国外,假期大都也分为法定公共假日和带薪年假两种。这些国家在法定假日的安排上可谓用心良苦,带薪休假也得到更好保障。
巴西:不休假将被罚。巴西1943年就颁布了《劳动法》,规定员工每年享有30天的带薪休假,保姆和保安也不例外。很多巴西企业在员工自愿的基础上用双倍工资换取员工假期,但是巴西《劳动法》禁止员工全部出售自己的带薪假期,要求至少保留1/3的假期用于休息。否则,企业将受到处罚。
德国:不休假没补偿。德国政府机构员工有20至30天的带薪假期,人们可自由选择一次性休完或拆分假期。德国16个州的学校放假时间采取轮流制。德国政府对不休假的个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以此来鼓励人们休假。
瑞典:休假工资更高。根据瑞典的休假法,人们只要在一个单位一年里工作满180天,就可以享受25个工作日的带薪年假。为鼓励休假,休假法还规定,人们休假期间的工资要比平常高出0.8%。要是实在因工作需要而无法休假,雇主须付给雇员高出其正常收入近50%的工资。瑞典政府还推出了一项新政策,那些自愿脱离工作岗位、休一年长假的员工,可以领取85%的失业保险金。
英国:不满意可仲裁。每年28天的带薪假期是英国人普遍享受的福利。英国政府网站提供了详细资料帮助公众了解自己的法定休假权利。如果雇主不依法办事,员工可以找工会或各地公民咨询处寻求帮助,也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据《国际先驱导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