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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再爆争议 离婚后“夫妻网店”怎么分?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3-02-28 15:35:47

  继去年淘宝店主猝死引发网店无法作为财产被家人继承的话题后,近日离婚后“夫妻网店”该怎么分割又成为各界热议的焦点。昨日,淘宝传出就将改变“店铺不能以任何手段进行买卖、出租或者赠与他人”的现有规定,对离婚和过世继承两种情况“试水”开放网店过户的消息,并将于下周公布细则草案征求网友意见。不过,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这并不意味着网店过户将一路坦途,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网店普通买卖、赠与和出租等依然未获准。

  案例:离婚夫妻为分割网店打官司

  小王和小吴2007年结婚,婚后两人共同经营了一家淘宝店经营奶粉和母婴护理用品(注册人和账户都是小吴的)。由于网店生意火爆,后来小王辞职专门经营网店。到2011年两人协议离婚时,两人约定网店操作过程全权由小王负责,但其需给予小吴共同资产的一半。

  然而根据淘宝现有规则,小吴才是店铺的店主并有权进行店铺操作。去年3月,小吴利用店主的权限修改了店铺的旺旺密码,并通过交易的方式取走了十多万元。小王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其出具了详细的进出货凭证,证明自己才是网店的实际经营人后,法院最终将网店判归小王,并由其给予小吴现金补偿。淘宝也在后台将网店经营者从小吴改成小王,且原店铺的信誉也不变。

  淘宝:“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先开禁

  上述案例实际上也是首宗网店成功过户的案例,对此,淘宝网卖家成长与发展部的律燕透露,为更好地解决店铺主体发生变更的客观需求,淘宝网将会开通离婚、继承两个类型的店铺过户线上申请入口,目前产品和细则都在完善中,2013年上半年将会系统出台。不过,网店过户“开禁”的前提是法律认可。此外,淘宝将于下周公布细则草案征求网友意见。

  据淘宝方面称,网店过户需要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通常都是根据法院有关确权(确定所有权)的裁定,才进行后台更改。比如夫妻网店,离婚协议中明确有关网店归属,经公证,可以作为提供给淘宝的申请依据。比如像上述案例中,小王出具的来自法院的裁定。

  而对于遗产归属转移,淘宝将遵循司法部门的判定,只要继承人根据司法部门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即可继续经营网店。不过在司法判定之前,为保证消费者正当权益,对已知的自然人突发身亡的相关店铺,淘宝网会先行冻结,一旦继承动作完成即予解冻。

  阿里巴巴首席市场官王帅也曾在微博上说:“有人问淘宝店这个虚拟财产,在店主有意外后的承接转让。我们的原则很简单,该是谁的,就是谁的。我们评判的标准也不复杂:证明这是你的,想给谁,谁有资格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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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店未开放自由转让

  有知情人士透露,下周淘宝将在论坛上公布一些过户细则草案,征求广大淘友和店主的意见,如果大家一致认可,“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将在今年上半年就制定到新规当中去。上周在淘宝论坛上,小二已经抛出要不要开禁的意见帖。目前已经有10万点击,2147条回复,基本上卖家还是支持离婚情况下可以过户店铺。

  “之所以规定店铺不能转让,是因为信用度、好评率是网店长期经营积累起来的,因此只能由实名认证的店主经营,这是为了保障网店信誉不受影响。现在哪怕只是部分开禁,他们也是考虑再三。网店继承,考虑到实际操作性,会有不少配套细则,继承人如(父母)年纪在70岁以上,不能继承网店;继承人如子女年龄过小也不能继承。”有知情人士说。

  事实上,还有网友提出,如果在淘宝经营之初,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假如其间由于出国或工作时间改变,不能再继续经营,想将网店转赠亲属或他人,这在淘宝现有政策下也是不允许的。还有的说,若朋友间合作不愉快,必须分割网店归属权等情况,同样都面临注册信息变更等权益归属问题。

  有消息称,高信誉的淘宝店也像实体店一样,在“黑市”上有转让的需求和行情。据说,一个皇冠店的黑市转让费高达数十万。但淘宝方面称,短期内不会全面开放转让。“除了离婚和过世这两种特殊情况,其他网店买卖、赠与、出租等暂时不开放。”律燕说,开放只能一步步来,而且每一步都会很谨慎,如果客户反映不好,就会中止。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林曦 编辑: 巫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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