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三农
粮食局长:粮食收购不准折腾农民 不准克扣农民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2-11 10:39:12

 

“九连增”离不开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中国经济周刊》:在今年夏粮、秋粮收购中,国家强调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3年最低收购价水平。经报请国务院批准,2013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2元,比2012年提高10元。请问实行这一政策有何重要意义?

  任正晓: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重要举措。粮食最低收购价,是国家综合考虑补偿农户种粮成本和稳步提高粮农收入等因素而确定的粮食收购价格,这一政策的最大效应就是促进种粮农民持续增收、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当市场粮食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及时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按照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农民粮食;当市场粮价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之上后,农民又按回升的市场粮价卖粮。这样就使农民始终在最低收购价水平之上出售余粮,真正实现粮食卖好价、种粮保增收的政策预期。近些年来,国家每年都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并及早向社会公布,稳定农民种粮收入预期,有效地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粮食生产的稳步发展,为实现粮食生产“九连增”,促进国内粮食供需基本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收购环节把住粮食质量关

  《中国经济周刊》:粮食质量关系到整个食品安全,国家粮食局从源头上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收购入库粮食的质量安全?

  任正晓:粮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食品,也是生产加工其他食品的基本原料,从一定意义上说,粮食质量安全是整个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基础。近些年来,国家粮食局积极履行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的监管职责,注重从收购环节把住粮食质量关,确保粮油质量安全。一是开展新收获粮食的质量监测工作。在每年年初即下达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统一部署新收获的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主要粮食、油料品种的质量安全监测工作。2012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采集和检验新收获粮食和油料样品1.1万份,全面掌握了新收获粮食的质量安全状况。二是建立粮食收购入库检验制度。印发《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明确要求粮食收储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对入库的粮食进行质量检验,把好入库粮食质量关,切实从源头上保证入库粮食的质量。同时,对水分、杂质超过国家标准的粮食,采取烘干、整理等处理措施,达标后方能入仓。三是制定完整的粮油标准体系。目前,由国家粮食局归口管理的从收购到消费全过程的粮油质量标准达515项,其中国家标准325项,行业标准190项,形成了与维护粮食质量安全相适应的一整套粮油标准体系,使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有章可循。四是加强对粮食质量的全程检验和监管。目前省、市、县三级粮食部门都建立了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其中国家粮食局授权挂牌的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达273个,获得国家职业资格的粮油质量检验员达2万人,全国参与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检验、监管执法人员达5万多人。这些机构和队伍常年履行检验、检测和监管职责,有力地维护了收购入库和出库粮食的质量安全。

  每年农户储粮损失在400亿斤左右

  《中国经济周刊》:据了解,目前我国农户储粮损失严重,国家粮食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帮助农户降低储粮损失?

  任正晓:由于农户储粮装具简陋,保管技术水平低,受鼠害、虫害和霉变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在农户储粮环节损失严重。据我局抽样调查,每年农户储粮损失在400亿斤左右,平均损失率为8%。如何保证农民在增产的同时减损增收,一直是各级粮食部门致力解决的问题。从2007年开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粮食局启动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到2012年已累计投资53.5亿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35.1亿元,共为全国25个省(区、市)的506万农户配置了新型储粮装具、推广了科学储粮技术。据测算,每年为农户减少储粮损失11.7亿斤、增收11.5亿元。目前,我局一方面全力督促各地加快今年下达的农户科学储粮建设进度,保证储粮装具质量,确保农户在今年秋粮收获后投入使用;另一方面,对暂未实施科学储粮仓建设的农户,进一步加强科学储粮宣传和技术指导,确保农户粮食储存安全。

 

来源: 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 编辑: 李雯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