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但是近年来,随着屠宰成本上涨,我市大多数乡镇屠宰场所亏损严重,出现重点乡镇屠宰环节监管缺位、检验检疫难到位等问题,肉制品安全状况堪忧。如何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确保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成为当下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屠宰检疫不到位质量安全现状堪忧
日前,记者在凤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看到,屠宰场面积较小,屠宰设施陈旧、卫生条件落后。据该屠宰场负责人介绍,每天只有两三头猪的屠宰量,按规定进点屠宰的生猪收取屠宰场加工服务费35元和农业检疫费4.5元,一天也就七八十元的收入。随着电、燃料、人工等成本的上涨,基本上处于亏损状态。而目前农村屠工宰杀一头猪可以收取两百多元的人工费,收入十分可观。
不仅是凤林镇屠宰场存在亏损,其他乡镇屠宰场也处于亏损状态。目前,全市9个乡镇生猪屠宰场点,日均屠宰量不足5头,除去检验检疫、水、电、燃料等费用支出,年亏损约30万元,基本上由市食品公司承担。
私宰滥屠现象依然存在。一部分养殖户为减少损失,以每斤2-3元的低价将病死生猪卖给不法屠商,经过宰杀或加工,又以高价流向市场,严重危及食品安全。
屠宰场点检疫检验不到位。按照《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生猪屠宰前,必须进行瘦肉精等禁用药物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不准屠宰。目前,我市除城关屠宰场、贺村屠宰场、淤头屠宰场开展正常的检疫检验外,其余6个屠宰场点均有不同程度的检验检疫不到位现象。此外,执法经费和人员短缺,也是检验检疫环节得不到保证的重要原因。
部分集镇定点屠宰场所难以运营。目前,全市共有9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所,其中一个A类屠宰场即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场,主要承担市区及周边乡镇的生猪屠宰,年屠宰量近5万头;半机械化和手工屠宰场点8个,年屠宰量近3万头。清湖、峡口、廿八都等的屠宰点已基本处于关停状态。
多管齐下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
面对如此严峻的肉制品安全形势,如何管好生猪屠宰工作,让百姓吃上“放心肉”?笔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我市正在研究出台《江山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政策意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格执行宰前检疫、宰后检验的规定,确保肉制品质量安全。
其一,实现定点集中,规模屠宰。乡镇屠宰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选择运营模式。据测算,目前我市一个乡镇屠宰场点每天屠宰量达到10头以上,就可盈利。在原有的基础上整合提升,未设点的乡镇由周边设点覆盖,比如长台镇屠宰场除了覆盖长台镇,还辐射到张村、塘源口、双溪口等地,实现规模效益;上余镇定点屠宰场以农贸市场为依托,集中统一检验检疫。对部分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设置屠宰点的偏远乡镇,采取大桥镇的模式,推行农村屠工集中管理。同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峡口、清湖等重点乡镇重新设立屠宰点,对现有乡镇屠宰场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屠宰场的环境、卫生符合要求。此外,加强配送经营环节监管,确保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新鲜猪肉进入各大超市和农贸市场的肉品专柜,引导消费者到超市购买放心肉。
其二,定点屠宰生猪实行集中检疫检验。农业部门负责派驻检疫员或有资质的协检员到屠宰场(点)进行检疫,落实宰前“瘦肉精”监督抽样检测,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和生猪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台账管理,严格落实检验检疫“二证二章”制度。
其三,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以冷库、绞肉机、流动摊贩为日常巡查重点,商务、农业、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乡镇(街道)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猪肉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生猪产品分销凭证制度。进一步扩大猪肉产品市场准入的实施范围,将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制度推广至设立屠宰场(点)的乡镇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