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3.3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柜台取钱多拿1万 银行打电话说她涉嫌不当得利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2-10-25 09:03:56

  昨天13:58,邵女士来电:我去银行取钱取出麻烦了!今天上午10点左右,银行打电话给我,说是多给了我1万块钱。还说我是不当得利……监控能给我证明,我没有不当得利!

  记者陈健核实报道:邵女士四十来岁,在萧山开烟酒礼品商行,主营高档烟酒和保健品。

  10月22日上午,邵女士从批发商许先生处进了一批红酒和保健品,应付货款13万多元。

  “先在店里把零头付掉,再到银行去取大笔金额。拿到现金后,马上直接转交给批发商。做我们这行,进货一直都是这么交易。”邵女士说,10月22日下午1点多,她和许先生一同来到人民路育才路口附近的萧山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准备提取13万元现金,付清货款。

   一整捆加三叠现金

   邵女士没细数当场给了批发商

  “进到银行后,许先生去办理自己的业务,我去取钱。”邵女士说,22日下午1点半左右轮到她取款,在银行二楼最左边的1号柜台,柜员是位姑娘。

  递卡、按密码、数钱、签字……取钱大约三分钟办完,挺顺利。

  邵女士仔细回忆领取现金过程:“女柜员先从保险箱里拿出一整捆打包好的百元钞票,很快就把钱塞出来给我。我接过这捆钱大概看了一下,感觉肯定是10万块钱。就把银行给的黑色塑料袋铺到柜台上,把整捆钱横着装进。女柜员接着又递了三叠包好的百元钞票出来。我想肯定每叠一万块钱不会错,也没仔细数,把三叠钱也塞进塑料袋里,离开了柜台。”

  邵女士说,取款后她坐在休息区里等待仍在办业务的许先生。大约5分钟后,许先生走到休息区和她碰头。“我马上把装钱的黑色塑料袋交到许先生手上,他连塑料袋都没打开过。我跟许先生做了三年多生意,像这样在银行里付清货款的过程,我们每个月都会有一两次。因为相互间蛮信任,对银行也很放心,大家都不会再仔细数一遍钱。”

  最后邵女士和许先生一起走出银行,各自去忙生意了。

   两天后银行告知

   你多领了1万元,涉嫌不当得利

  昨天上午10点多,邵女士接到银行电话,为她办理取款业务的女柜员说:“22号那天,你多领了1万块钱!尽快把钱还回来,你的行为涉嫌不当得利……”

  邵女士吃惊又紧张,还有点气愤,“13万块钱当时我就给到批发商手里,监控视频应该能给我证明,我当时真的没有仔细数钱。银行又凭什么说多给了我1万块呢?”

  银行营业部副总经理高女士解释:银行22日当天发现账上少了1万元现金。通过调看监控视频,发现邵女士领走的那一整捆百元钞票,不止10万元,而是11万元。“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失误,那捆钱里多打包进去一叠百元纸币,刚好是一万元。”

  高女士说,通过监控视频确认,邵女士的确没有仔细清点现金,而是直接把钱交给了一位中年男子。“我们希望邵女士能配合银行找回那1万元。”

   批发商称又把黑色塑料袋给了供货商

   不清楚是否多了一万块

  监控视频中拿走现金的中年男子,就是批发商许先生。

  昨天,许先生以可能透露隐私和商业机密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通过邵女士转述,许先生的表态是:“我也不清楚黑色塑料袋里到底是不是多装了一万块钱。拿到钱后不久,我就把钱交给了上游供货商。供货商又马上进行资金周转,这捆钱已经流转到了很多人手里。”

  昨天下午,批发商许先生向邵女士保证:“我晚上去查账,只要账上发现多出1万元,我百分之百会把钱还给你。”但到昨晚12点,许先生还没给邵女士打来电话。

  “许老板信誉很好,我还是相信他的。可心里总觉得有点慌……”邵女士说。

   如果证据充分

   银行有权向储户追讨1万元

  假如一万元追不回来,怎么办?

  浙江省银监局投诉科工作人员说,假如监控视频和其他证据充分证明,1万元是邵女士多领的,无论她有没有仔细数钱,或当时就直接把钱转给了别人,银行都有权向公安或法院求助,向邵女士追讨1万元。

  “曾经出现过不少这样的案例,银行认定储户多领了钱,储户不肯归还。最后银行把储户告上法庭,大多是储户败诉,理由是‘不当得利’。”

  这位工作人员建议邵女士,尽快联系可能接触这笔款项的批发商和上游供货商,必要时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求助。否则最后吃亏的很可能是储户本人。

来源: 杭州网-都市快报 作者: 沈正玺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