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目的是什么?新电价有哪些新内容?新版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与以往的电价政策有什么不同,是不是实行阶梯电价就是‘电费涨价’?……”9月13日,常山县供电局副局长黄涌华在接受该县《执行效能之窗》电视栏目组采访时,就媒体聚焦的阶梯电价九个问题给予了详细答复。
《执行效能之窗》电视栏目为该县县纪委、纠风办主办,栏目定期向全县群众播出,同时栏目还设置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及网站,广泛征集涉及行风服务、机关执行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新闻线索,是“百姓点题、媒体跟踪、部门答题”的纪检监督新方式。
“制定和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电价交叉补贴,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黄涌华从阶梯电价实施意义、分档电量、电价标准,实施范围等方面一一作了解释。
据悉,自7月1日浙江阶梯电价实施以来,该局通过刊登、播出电价政策性新闻、开设电价咨询服务窗口、走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从多媒体、多渠道开展阶梯电价政策解释、信息沟通等工作,确保社会公众在阶梯电价执行过程中信息获取渠道畅通,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