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05月23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促进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力加强政府职责消防队建设,努力建设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全面建设“平安常山”,能更进一步做好建制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试点工作,5月22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方庆建到常山县公安局专题调研指导建制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试点工作。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张少华,公安局副局长宋慧忠,常山消防大队教导员俞军,大队长张锋等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就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基础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会议初步决定按照“政府组建、公安管理、消防指导”的原则,年内建成辉埠、球川两个建制专职消防队,以公安派出所管理为主,消防大队负责对专职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督导检查,抓好业务培训,新招聘队员集训及执勤备战秩序建设等工作。专职消防队营房建设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适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建造,建设标准按照2车12人标准建设,建筑总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在装备配备上各专职消防队配置水罐消防车2辆,其中轻型水罐1.5T消防车及中型水罐3.0T消防车各1辆。在队伍建设方面各专职消防队按2个战斗班编制,在编队员最低基数不少于12名,战斗班编成每个班不少于6人,队长、副队长各1人由派出所民警担任,其他10名人员为合同制,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轮班执勤战备。专职队队员拟按人均4万/年发放。具体建设方案由公安、消防拟定后于近期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审议,及早启动两个建制镇专职消防队建设。
在与会人员讨论后,方庆建副县长指出,建制镇专职消防队建设省消防总队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关注,县委、县政府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此行调研是为了落实专职消防队建设的具体措施,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常山县情,坚持实事求是,阶段性铺开建制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以中心镇辐射、带动整体,努力实现最终在所有建制镇均设立专职消防队的目标。县政府将从基本建设、经费保障、运作机制等多方面、协调促进专职消防队伍的良好建设和发展,以切实为常山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