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10时38分,我突然接到孩子老师的电话,称我的孩子在与一名同学玩耍时摔倒,造成手指受伤。”樊先生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他挂掉电话后立即前往学校,见到孩子时,孩子右手红肿严重,他赶紧带着孩子前往医院,经过医生检查,孩子右手3根手指骨折,需要手术治疗。
樊先生说,等孩子手术过后,他才详细了解了受伤过程。孩子小樊告诉他,4月21日上午第三节体育课刚上课时,他们在操场等待体育老师,突然一名同学冲过来从后面将他和另外一名同学推倒在地,小樊爬起后非常生气,就上前推了这名同学一把,结果两人再次摔倒在地,这次小樊被这名同学压在身下,感觉右手手指疼得厉害。老师赶到后,发现情况比较严重,就通知了家长。
樊先生告诉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小樊在医院的医药费共花去23000多元,因为学校为学生们上了意外伤害保险,最高赔付额度为70%,最高可以获赔16000多元。他认为,小樊是在学校受伤,对方学生的家长和校方应该承担剩余部分医药费。他多次找校方和对方家长,两方都不愿意出钱承担责任。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看到,医院为小樊开具的病情证明书上写着:右手第2、3、4掌骨基底骨折。
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学校白副校长在接受呼和浩特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受伤学生小樊是该校六年级的一名学生,与其打闹一起摔倒的是其同班同学,事情发生后,学校第一时间通知了家长。就樊先生提出的医药费赔付问题,白副校长表示,学校为学生们上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学校还上了第三者责任险。樊先生曾经找到学校要求出钱看病,但因为学校财政属教育局管理,学校无权支出计划外的任何一分钱。所以他告诉樊先生,应当等孩子出院以后,先申请保险赔付,剩余部分,由学校和对方家长共同承担,但樊先生情绪比较激动,认为学校是在推诿责任。
随后,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与当事另一方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之前学校曾经进行过调解,希望两方家长各承担一部分医药费,但樊先生不愿意,所以他认为樊先生最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