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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岁大爷与小饭馆老板结父子缘 却因为一套房还是散了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4-14 09:41:17

   这是一个让人唏嘘不已的故事……

  一套新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不知道破坏了多少亲情、爱情。在桐乡,这段好不容易修来的“父子缘”,同样葬送在了这个问题上。

  日前,桐乡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财产处置纠纷案。原被告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曾经情同父子。74岁的老于无儿无女,看中了开小饭馆的曹老板踏实肯干,想寻个依靠。两人签下协议,曹某为老于养老送终,老于将包括两套房子在内的所有财产在过世后赠送给曹某。

  哪知道,突如其来的百万元拆迁款,如一块巨石,砸碎了老人期待中的幸福晚年。

   经常去小饭馆吃饭的老人

   与热情的老板结下了忘年交

  老于,现年74岁,一生未娶,无儿无女。

  曹某,今年41岁,湖南祁阳人。2010年来桐乡打工,在濮院镇上开了个小饭馆,踏实肯干,生意不错。

  老头子一个人在家,嫌做饭麻烦,就经常到外面吃。他每月有2600多元的退休工资,有自己的房子,小日子过得也还滋润。

  曹某的小饭馆就开在老于家附近,老于经常去那儿吃饭,一来二去,两人就熟悉起来。

  老于年纪一年大似一年,身体也一年不如一年。孤寡老人的晚年总是孤独又稍显凄凉,精神上就不用说了,最难的就是干不动力气活了。

  好在曹某是个热心人。换煤气罐、修理水管、打扫卫生,他帮了老于不少忙,每次老于要谢,他都摆摆手说,举手之劳而已。看着家里有个人进进出出,知冷知热的,老于心里头别提有多暖和了。

  曹某的饭馆很小,晚上在餐桌间搭张小床凑和着睡觉,老于看不过去,就让曹某搬到自己家里住。

  “反正我家里空空荡荡的,你来还能和我说说话,另外我每个月给你300元伙食费,你帮我弄点吃的。”老于提议说。

  曹某寻思自己住的地方也不像样,再说老人也确实需要有人照顾,就同意了。2010年下半年,两人住到了一个屋檐下。

  2011年11月,老于被家里的狼狗咬伤,曹某陪同他去医院看病,进进出出,端茶送饭,从受伤到痊愈三个月时间,几乎都是曹某在照料老于。

  同病房的病友,一开始还以为曹某是老于的儿子,直夸曹某孝顺。

  怕老于一人在家过年孤单,2011年,曹某还带老于回湖南老家过年。一家人围在一起其乐融融,老于这个年过得实在太幸福了。

   经过三年“考察”

   两人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

  2011年后,曹某的老婆孩子也来到濮院,老于像正常老人一样,享受起了天伦之乐。曹某一家都勤劳肯干,小饭馆生意挺好,对老于也像家里老人一样,照顾得很好。

  转眼到了2013年,经过三年接触考察,老于觉得曹某是个靠谱的人,值得托付。

  老人总想有个依靠和寄托,就提出了遗赠抚养的想法。

  “小曹,我没儿没女,没人养老,你如果给我养老送终的话,我去世后,所有财产都给你。”老于提议说。

  曹某觉得老人一个人挺可怜,确实需要人照顾,而自己是外地来的,也准备在桐乡落户发展,就同意了。

  2013年7月20日,两人经桐乡公证处公证,签署了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曹某抚养老人,老于过世后的财产全部给曹某。

  这下,真的成了一家人了。老于觉得,钱财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幸福的晚年千金难换,就把银行卡都给了曹某,还告知了密码。

   新买的房子没写老人名字

   敏感的老人这回火大了

  老于除了现住的房子,还有一套老房子。2013年10月,老房子拆迁,一下子分到了102万元拆迁款。

  这些钱,老于都交由曹某保管。

  一天,曹某找老于商量,说想改善一下大家的生活环境,想在桐乡市区买个大房子。

  老于想,反正大家都住在一起,是一家人,同意了。

  曹某很开心,四处去看房,最后挑中一套总房价93万元的房子,首付60万,用的是老于的钱,余下的贷款,曹某付月供。

  让老于没想到的是,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只写了曹某一个人的名字,这让他很光火。

  “我还没去世呢,他就不把我放眼里了。”老于心里于是有了怨气,他私下去查了自己的银行卡,发现除了60万房款外,还有34万元左右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被分成多笔划走。

  当晚,他便质问曹某,曹某说,钱被他拿去投资了。

  老于更加生气了,觉得曹某的心思都在自己的钱上,两人大吵了一架。

  本来就是“半路父子”,关系有了裂缝,就很难重修旧好。老于想着,曹某照顾自己好像也没以前尽心了,越想越苦恼。之后,两人多次为了钱的事发生争执,关系极度恶化,曹某夫妇也搬回小饭馆居住。

   遗赠抚养协议打官司解除

   这段“父子缘”最终还是因钱散了

  去年10月15日,老于将曹某起诉到桐乡法院,以曹某擅自处置财产为由,要求解除遗赠抚养协议,还要求曹某归还买房的费用。

  审理时,老于情绪很激动,认为曹某是个骗子,“他就是来骗钱的!”

  曹某说,“老人年纪大,出门不方便,办理买房手续时,我想反正我们都签了遗赠抚养协议,所以房产证上就写了我一人的名字。”

  对于老人指责的“骗子”,曹某大呼冤枉,“这么多年,我也付出了很多,把他照顾得很好。”

  为此,曹某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被告自述,后面有30人的签名。这30人都是两人的邻居、朋友,见证了两人的关系和曹某的付出。

  邻居刘某说,曹某对老于确实挺好,“他被狗咬伤,曹某每天都去照顾,过年还带他回老家。”

  邻居龙某也说,曹某人还是很尽心的,“老于不吃辣,他单独给他烧一份菜,照顾得很好。”

  审判长问老于,“平时曹某对你好不好?”

  老于说,“之前比较满意,可后来他花钱瞒着我。”

  因为缺乏信任,又经这么一吵闹,这段“父子缘”也走到了尽头。经桐乡法院调解后,两人自愿解除了遗赠抚养协议,曹某协助将房产转至老于名下,那34万元用作投资的钱,老于也不追究了,就当这些年给曹某的辛苦费了。

  不知道,老于回到空荡荡的房子里,会作何感想;也不知道,如果没有那102万元拆迁款,这段“父子缘”会不会成为一段佳话。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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