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七:开展扶贫帮困,关爱困难群众
具体要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比增长8%以上,将无人抚养和贫困家庭重残、重病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将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月标准提高到125元。
2015年,市政府将“开展扶贫帮困,关爱困难群众”列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4年,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32元提高到389元。而在2015年,我市将紧紧围绕省、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时调整我市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确保同比增长不低于8%。
2015年,江山被列为全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县,成为我市首个试水“普惠型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的县区。江山儿童福利保障事业发展思路的转型,是全市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从“单一保障”转型至“适度普惠”的成功缩影。截至目前,全市6县(市、区)均构建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从单一的孤儿保障体系向适度普惠的孤儿和困境儿童福利体系转变。
毛露家住碗窑乡,是一名困境儿童。2013年底,她被查出患急性肾积水,即使新农合能报销部分医疗费,但数万元医疗费对毛露一家来说依然无法承担。正在一筹莫展时,民政部门排查到毛露情况,确认其为困境儿童,送上2万元医疗救助,使毛露顺利手术。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将来,像毛露一样能够得到儿童福利救助的孩子将越来越多。2015年,我市加大儿童福利保障力度,要求将本人生重特大病或重残、困境儿童或困境家庭儿童每月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70%确定;对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社会分散供养的孤儿,按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保障金;对不能纳入孤儿保障体系的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发放生活保障金不低于420元。
“到目前为止,全市有339名孤儿、3202名困境儿童得到生活保障,共发放生活保障金近1000万元,困境儿童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说,实施普惠型儿童福利政策后,孤贫儿童的权益将得到更大的救援和保障。
除了儿童福利普惠政策的紧密落实,为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市残联积极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据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拥有本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18—60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包括本人一定程度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固定收入、依靠父母或亲属供养及其他不稳定救助途径维持其基本生活的残疾人,都可提交相关申请。但已就业享有工薪待遇、自己经营创收、已纳入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低保、已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经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已纳入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全额享受低保金或低保补助金的,或者残联认定有稳定收入且收入高于当地低保线,以及正在服刑、劳教期内和违反计划生育未接受处罚的残疾人,将不予列入补贴对象。
目前,我市就业年龄段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需求申请人数为11000余人,补贴月标准将从100元提高到125元。